市民在深汕中心医院就诊。
7月1日起,汕尾市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待遇将在原来每年100元的基础上,提高至每年200元。
今年一月,汕尾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投票选取2022年度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提升行动。提高城乡医保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升城乡居民参保人普通门诊待遇,加大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力度。纳入2022年度汕尾十件民生实事项目。
为推动这一民生实事项目落地见效,7月1日起,汕尾将在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待遇标准上,由原来的每年100元提高至每年20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支付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至60%,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支付比例由原来的30%提高至50%;取消每次报销40元的额度,在每人每年200元的总额内,可以一次性报销或多次报销。
此外,城乡居民参保人普通门诊待遇报销将实行联网直接结算,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出具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等有效证明,供就诊医生或医院其他工作人员核定身份(急诊除外),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记账结算,无需参保人另行申请。
汕尾市医保局介绍,医疗保障工作作为服务民生的重要工作,关乎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将提高城乡居民参保人普通门诊待遇工作列入2022年医保重点工作之一,于年初进行前期调研,并根据汕尾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的运行情况,对提高城乡居民参保人普通门诊待遇进行数据测算,同时,起草《汕尾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实施办法》。
采写:南都记者 唐建丰
编辑:唐建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