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相关联动社会救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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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2022-06-25 17:43

好消息!

好消息!

又一个重要通知来啦!

近日

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财政局联合发文

《深圳市民政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发布

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及相关联动社会救助标准

相关标准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快来了解具体都发生了哪些变化

一、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3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365元。

二、提高相关联动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粤府办〔2022〕3号)、《深圳市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深府〔2010〕72号)和《深圳市特困人员供养实施办法》(深府办规〔2018〕3号)的相关规定,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标准相应提高至每人每月2048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金标准相应提高至每人每月2184元。

三、资金渠道

所需资金按原资金渠道由各区(新区)财政列支。

四、执行时间

(一)本通知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金标准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各区(新区)应当按照本通知印发当月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名册和特困人员名册补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金。其中,2022年新纳保的对象按实际批准月份计补发,补发资金须在6月30日前发放到位。

(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标准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

五、相关要求

提高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关爱,各区(新区)民政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调整工作,各区(新区)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所需资金,各区民政部门要抓紧完成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特困人员等社会救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精准核算发放金额,完成发放手续,确保救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同时,各级民政和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效益,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看到这 有些居民可能会产生一些疑问

下面为大家解答下几个重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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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标准从1月份开始实施,现在都6月了,那过去这几个月的钱怎么算呢?

答:2022年1月1日起至今,《通知》印发当月在册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按新旧标准的差额和实际批准月份补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金,以上所需资金按原资金渠道由各区(新区)财政列支。

问:今年需要补发的钱,什么时候能发完?

答:新标准实施后,各区民政部门根据有关要求按照新的标准按时、足额向低保、特困人员发放各项社会救助金,6月30日前补发提标后新旧标准补差的金额,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问:听说《通知》里扩大了最低生活保障的范围?

答:是的,最低生活保障的范围更广了,原本只有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300元才能申请低保,现在是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365元就可以申请,经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综合评估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后,区级民政部门审定就可以享受低保待遇了。

在保障困难群体这块

深圳一直以实际行动树立榜样

大大提升了城市的社会救助水平

一起来看看又有哪些暖心行动吧

龙岗推出社会救助“一码告知”

龙岗区民政局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创新困难群众救助政策公开方式,在全市首推社会救助政策“一码告知”二维码服务,不断提升社会救助“智慧化”服务水平。

“一码告知”功能通过梳理各类社会救助政策、申报指引以及各街道社会救助热线等内容,以二维码的形式进行汇总形成“一码”,并在全区11个街道社会救助窗口、146个社区临时救济点进行全覆盖公开,困难群众通过扫描二维码即可轻松、便捷、及时获取社会救助政策信息。

根据社会救助政策调整情况,“一码告知”二维码服务还会实时更新社会救助政策信息,以“一码”应“万变”,避免发生街道、社区救助政策内容更新不及时、对外口径不统一等情况,使得业务流程更清晰、救助服务更规范。接下来,该局将持续推进智慧救助服务,着力打造统筹衔接、政社互补、高效便捷、兜底有力的多层次社会救助格局,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救助,让弱有所扶更温馨

6月19日是第十个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为进一步宣传救助政策,更好改进救助工作,6月17日,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在罗湖区清水河街道银湖社区开展以“救助,让弱有所扶更温馨”为主题的全国第十个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

此次开放日活动以“走出去宣传”的形式开展。活动现场着重展示市救助管理站的救助流程以及寻亲、返乡等方面的工作成效,社工也对群众关切、咨询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活动现场,市民分享了自己参与宣传之后的体会。

家住银湖社区的张小姐说道,“这次开放日宣传活动,让我更加了解救助工作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今后我也会多关心多关注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献出自己的一份力,加入救助工作中。”此次活动,让更多市民群众了解到救助政策、途径和程序,提高了救助管理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开放日活动,是打造阳光民政的重要载体,能让公众监督救助管理工作,同时也能拉进与市民群众的距离,增进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营造全社会关爱流浪乞讨人员的良好氛围。据介绍,十年来,深圳市救助管理站以开放日为契机,不断健全救助管理工作机制,优化救助程序,加强救助规范化服务,提高救助管理服务水平。

据统计,2021年以来,深圳市救助站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137人次,计156175人天次,共为157人成功寻亲并返乡,外展社工街面救助2637人次。实际工作中,市救助管理站建立了站内日常救助、街面应急救助、流浪精神病人危重病人救治、滞留受助人员安置、科技寻亲等工作机制,较好地发挥了救助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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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街道“应助尽助 精准救助”

近期龙华街道制定了《关爱来深建设者“安居乐业”计划实施方案》《流浪乞讨人员分类救助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成立了工作专班,建立“一人一档”工作台账,精准救助困境中的来深建设者。据悉,今年以来龙华街道共建立救助档案近170份,提供临时物资救助、现金救助220余人次。

龙华街道专门设立“不用怕,还有我”暖心加油站微信号,设置24小时救助热线,为困境来深建设者提供服务。同时建立专项救助群,打通多元化救助渠道,提高救助工作效率。今年以来,该街道通过“不用怕,还有我”暖心加油站微信号帮助近30名困境来深建设者找工作、办理身份证、接受临时救助等。

面对流浪街头的来深建设者,龙华街道还联合社区、志愿者为他们提供食物、临时住宿等救助。尤其是进入汛期后,龙华街道第一时间开放应急避难场所,同时发放应急联络卡,方便有需要的来深建设者求助。龙华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在龙华街道遇到困难需要救助,可通过街道公共服务办、社区工作站、党群服务中心等多种渠道寻求帮助,街道一定会根据相关规定“应助尽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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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水滴汇大海 以行动暖人心

深圳各区以救助行动为最好的印证

为这座城市注入正能量

让弱势群体感受到更多温暖之处

来源:深圳社区家园网

编辑:黎映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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