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珠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就《珠海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草案)》相关法律责任举行立法听证会。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工作科副科长蒋蓉蓉表示,《条例》将“无障碍城市建设”有关概念进行了扩充,将保护对象范围从残障人士进一步扩大至孕妇、老人等有需要者,从而凸显无障碍城市建设关乎全民的理念。她同时表示,珠海将有望成为继深圳之后,全国第二个对无障碍城市建设进行专门立法的城市。珠中江·融媒体 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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