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华调整大货车限行区域道路,新措施7月15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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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2-07-15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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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吴春熠 近年来,龙华区涉货运行业交通伤亡事故频发,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记者从龙华交警了解到,为预防和减少涉货运行业交通事故,改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深圳市交警局发布了关于调整龙华区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并于2022年7月15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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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该通告中取消了《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继续在我市部分区域及道路限制货车行驶的通告》(深公交通〔2022〕113号)中龙华区大货车限行措施。此外,对龙华区部分区域及道路对大货车实施限行措施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一)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区域、路段:

1.区域。

(1)东起梅观高速(不含),西至福龙路(不含),南起南坪快速(不含),北至和平路(含)、布龙路(不含)。

(2)东起民清路(不含)、民治大道(不含),西至龙观大道(不含),南起布龙路(不含),北至清泉路(含)。

(3)上述限行区域内的以下道路不予限行:龙胜路(高峰东路至景龙建设路段)、高峰东路(布龙路至龙胜路段)、景龙建设路(工业路至布龙路段)、中华路、工业路(龙观大道至民治大道段)。

2.路段。

广场沿河路。

(二)每天7时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观平路(观光路至环观南路段)、桂花路(观光路至桂月路段)、大浪北路(石凹路以南段)、大浪南路、华旺路、龙华大道(观光路至清泉路段)、清龙路、樟阁路(大富三路至观光路)。

值得注意的是,该通告所称大型货车是指重型或中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另外,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货车限行规定限制。

龙华交警提醒,各驾驶员、企业请根据最新大货车限行规定,合理规划出行、装卸货时间,避免被处罚。涉及必须在禁行时间、禁行路段行驶的大型货车,可通过“龙华警”微信公众号,线上申请办理通行证,避免因“冲禁令”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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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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