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7月15日,最高法召开发布会,发布《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郑学林介绍,《规定》明确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不依附于离婚等民事诉讼程序。
南都记者了解到,2016年制定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创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为最大限度制止和预防家庭暴力,更好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以提起离婚等民事诉讼为条件。该规定明确了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需要在先提起离婚诉讼或者其他诉讼,也不需要在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后一定期限内提起离婚等诉讼。
郑学林称,从程序法角度看,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审查、执行等均具有高度独立性,完全可以不依托于其他诉讼而独立存在。上述规定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快速、及时制止家庭暴力的基本特征和制度目的。
编辑:梁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