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他人偷渡往返粤港两地的犯罪团伙被端!12人被移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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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2-07-21 15:08

7月21日,南都记者了解到,广东省公安厅举行广东省2022年上半年反偷渡反走私联合行动新闻发布会,并公布多个典型案例。据悉,今年以来,全省共破获涉偷渡刑事案件378起,抓获涉偷渡犯罪嫌疑人1263人,查获偷渡人员4463人。

打掉组织他人偷渡往返粤港两地的犯罪团伙

据悉,2月19日,东莞、广州、清远3地警方快速侦破组织他人偷渡的“阿松”专案,在广东、广西成功抓捕并移送起诉包含头目严某、陈某等人在内的“阿松”犯罪团伙成员12人,扣押作案快艇4艘、作案手机1批,冻结涉案资金29.2万元,实现了对该犯罪团伙国内成员全链条打击,并对境外“蛇头”依法逮捕追逃,成功瓦解一个长期组织他人偷渡往返粤港两地的犯罪团伙。同时,经深入研判,东莞警方发现在内地涉嫌偷渡人员66人并及时查处管控。

广东警方侦破深圳市“5·31”团伙组织偷渡专案。5月31日晚,根据智慧海防、雷达光电系统和无人机持续监测发现,深圳公安、海警对一偷渡团伙动态进行全时空掌握,迅速部署海上、岸线和陆上卡口三道防线,其中重点在深圳东部深港交界海域调派12艘公安巡逻艇和6艘海警船,对深圳大鹏半岛沿海岸线和粤东方向重要水道加强巡逻警戒。6月1日0时23分,可疑船舶越过深港海域分界线,向深港惠交界水域东南方向航行后,深圳公安通过智慧海防可视化全程指挥,支撑引导海警船艇实施拦截,调度公安巡逻船在近岸水域配合警戒围堵。0时40分,公安、海警联动于大鹏半岛南侧三门水道成功截停可疑船舶,现场查获8名涉偷渡人员,其中1名男性为香港籍船舶驾驶员,其他7名女性为内地籍偷渡人员。

利用渔船组织他人偷渡从事电诈犯罪,20人被抓

在深圳市“3·04”组织粤港海上偷渡专案中,2021年下半年,深圳市公安局通过一名从香港偷渡回流的女子深挖出一个长期组织内地居民在粤港间偷越边境的犯罪团伙,并联合相关地市先后开展4次收网行动,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0人,其中组织团伙成员7人、偷越边境违法行为人23人。2022年3月31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对其中5名主犯作出一审判决。其中主犯黎某远被判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陈某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张某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陈某浩被判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陈某成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六千元。

在汕头市蒋某团伙组织偷渡专案中,2022年1月,汕头市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一条利用渔船组织他人偷渡赴东南亚国家从事电诈犯罪团伙线索。警方根据该团伙及偷渡人员近期在汕头市潮阳区海门港活动的情况开展抓捕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0人,捣毁非法组织偷渡团伙1个,查扣涉案船舶1艘。该案件已于6月14日由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其中蒋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陈某平等5人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刘某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朱某爽等9人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黄某峰等4人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采写:南都记者 敖银雪 通讯员 粤公宣

编辑:张亚莉,向雪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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