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患者术后称一侧腰痛变成两侧疼痛,医院建议走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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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2-07-25 23:43

南都讯 记者覃仕林 近日,深圳一市民向南都记者反映称,其太太因腰间盘突出在2020年6月份到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南山医院)做了微创手术,但未达预期效果,随后广东医学会鉴定认为构成四级医疗事故,医方承担轻微责任。但患者由于至今未能与医院达成协商,无法接受进一步的治疗

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南山医院)日前回应称,此前两次鉴定结论均显示医方在诊疗过程中无过错或未构成医疗事故,目前暂未收到患方委托广东省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再鉴定的报告。院方与患者及家属目前仍在沟通中,建议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该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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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家属提供的鉴定书。


家属称“其他医院检查后说手术做错了”

近日,深圳市民魏先生向南都记者反映称,其太太陈女士2020年6月份因腰部疼痛到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南山医院)诊疗,患者当时并未考虑直接进行手术治疗,但在主治医生建议下接受了腰部微创手术。医生当时说,做完手术第二天就可以出院上班。但患者做完手术后回家休养至今尚未完全恢复,期间到其他医院检查,“就说医院手术做错了”。

魏先生称,其爱人本身是腰椎右侧有症状,但手术时“把左边给做了”,左右两边相差的距离只有一两公分,“做的时候本来是右边疼,但现在做完手术左右两边都疼”,至今都一直需要静养,无法上班。因为这个纠纷还一直搁置着,未能得到有效解决,所以前往别的医院治疗时,对方也不愿意接收,现在只能购买一些仪器设备结合中医在家里辅助治疗,减轻疼痛发作时的痛苦程度。魏先生说,现在也是希望能够快点把这个事情处理完,再拖两三年病情就更加复杂了。

魏先生告诉南都记者,做鉴定是和医院方面双方共同委托的。但即便拿到了今年5月16日广东省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现在医院那边不愿意协商”,建议走法律途径,也未谈及后续治疗和补偿方面的内容。


家属提供的鉴定书称属于医疗事故

从魏先生提供的一份由广东省医学会出具的广东医鉴〔2022〕026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中可以看到,此次鉴定于2022年4月7日受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其中未发现关于手术位置不准确等表

而鉴定结论认为,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等规定,该案例属于医疗事故,等级为四级,医方承担轻微责任。


医院回应称并未收到鉴定报告

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南山医院)在回应此纠纷时表示,患者陈女士因腰间盘突出腰痛4年,于2020年6月19日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南山医院)在疼痛科进行腰4/5椎间盘等离子消融术。患者的手术指征明确,术后虽然疼痛有改善,但患者对治疗效果不满意,认为没有达到其预期效果,要求赔偿50万。

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在回应中提到,2021年6月18日,医患双方在广东华科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中心申请了第三方鉴定,鉴定结论显示院方在诊疗过程中无过错,患方陈的损害结果无相关证据、无法认定;2021年11月23日,患者就该医疗争议向深圳市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结论认为本案例不构成医疗事故;今年4月7日,患方再次向广东省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再鉴定,鉴定结论认为构成四级医疗事故,医方承担轻微责任。

南都记者了解到,目前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还未收到该鉴定报告。期间,患方律师还曾多次到南山区卫健局投诉、提出异议,院方积极配合,均做了详细答复。目前,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与患方仍在沟通中,院方建议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该争议

编辑: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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