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主良缘一分公司诱人订立合同被罚!向消费者提供不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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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2-07-26 14:53

7月26日,南都记者从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深圳我主良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分公司因发布虚假信息,诱使消费者与其订立合同,被罚款5160元。南都记者注意到,我主良缘、百合佳缘、珍爱网等婚恋交友平台此前因退费规则不明确、宣传承诺不兑现、会员信息审核形同虚设等问题,曾被江苏省消保委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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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4月21日,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深圳我主良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分公司涉嫌发布或者利用虚假信息,诱人订立合同进行立案调查。

通过询问调查及收集有关证据资料,查明2021年7月,该公司的销售人员通过微信聊天向消费者介绍会员信息时,含会员工作及学历信息方面的不实内容。已为消费者办理退款6660元。该公司发布不实信息,诱使消费者订立合同,其行为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查明违法所得3440元。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该公司发布虚假信息,诱使消费者与其订立合同,其行为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现责令该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其处违法所得(3440元)1.5倍罚款5160元。

此前就曾有消费者向南都记者反映,认为我主良缘未提供其在宣传中许诺的“精准匹配”服务。

南都此前报道,李小姐向南都记者报料称,她于2020年7月在婚恋平台我主良缘花费70006元购买了为期6个月的会员服务。但李女士此后发现,平台并未审核其填写的个人资料,且与其见面的多位相亲对象,回去后便鲜少回复消息,怀疑其中有“托”,遂要求退款。2022年3月,双方签订了3万元的退款协议。事后,李女士得知此前见面的多个相亲对象并非同等级付费会员,且有人反馈见面前并不了解她的资料。

此外,李女士还告诉南都记者,有关她的个人信息,包括学历、身高、收入等,我主良缘方面也并没有进行核实,“全凭自己说了算”。这让李女士对她此前所见相亲对象资料的真实性也感到怀疑。李女士认为我主良缘未提供其在宣传中许诺的“精准匹配”服务,要求进一步退款。

我主良缘法务负责人伍先生回应南都记者,对李女士提出的质疑予以否认,并表示双方已解除服务合同,该司亦已完全履行合同约定,不会再同李女士进一步沟通协商。若李女士的后续行为对公司造成损失,该司将保留追诉权利。

南都记者还注意到,我主良缘、百合佳缘、珍爱网等婚恋交友平台此前因退费规则不明确、宣传承诺不兑现、会员信息审核形同虚设等问题,曾被江苏省消保委约谈。

采写:南都记者 马铭隆 翁安琪

编辑:张亚莉,向雪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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