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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程昆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了深圳市管道燃气价格和污水处理费价格调整的通知。其中,管道天然气居民销售价格仍采用三级阶梯气价,整体调降0.4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仍实行三阶梯式收费,居民类污水收费标准有所上调。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第十四条,“配气价格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3年校核调整一次。”此次调整后,管道天然气居民销售价格仍采用三级阶梯气价。第一档价格为3.10元/立方米,第二档3.60元/立方米,第三档4.85元/立方米,对比此前价格整体调降0.40元/立方米。
党政军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医院、企业职工食堂、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用气,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优惠政策,销售价格为3.30元/立方米。工商用气的基准销售价格为3.99元/立方米,电厂用户的基准配气价格为0.1813元/立方米。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关于指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设市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
据深圳市水务局官网信息显示,深圳此前的污水处理费标准于2005年制定,其中居民生活类污水收费标准为0.90元/立方米(22立方米以内)、1.00元/立方米(22-30立方米)、1.10元/立方米(31立方米以上)。该价格多年未做调整,且居民、非居民收费标准均低于国家要求。
此次调整后,深圳范围内(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为:居民类污水第一阶梯为1.00元/立方米,第二阶梯为1.50元/立方米,第三阶梯为3.00元/立方米,合表用户1.18元/立方米;非居民类污水为1.54元/立方米;特种行业污水为3.00元/立方米。
在上述收费标准基础上,对环保诚信企业(绿牌)按照90%征收污水处理费;对环保警示企业(黄牌)按照110%征收污水处理费;对环保不良企业(红牌)按照130%征收污水处理费。差别化收费企业名单由市生态环境部门另行认定。
上述管道燃气和污水处理费价格调整均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即从8月1日起的用气量(9月1日起抄见气量)、用水量(9月1日起抄见水量)执行通知价格。
编辑:向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