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杨振华 9月8日,惠州市惠城区纪委监委官方发布平台“鹅城清风”发布,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净化节日风气,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现通报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区粮食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马福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2月至2021年7月,马福安在担任惠城区粮食局局长期间,逢年过节收受下属粮所、直属仓库等部门及相关粮食企业多名人员的礼品礼金,其中礼品折合人民币2.94万元,礼金共计人民币53.9万元。马福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区应急管理局原副局长廖文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05年至2021年,廖文平在担任惠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大亚湾区大队教导员、大队长,惠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和惠城区安监局、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期间,每年中秋、春节等节日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人民币16.22万元以及高档烟酒和购物卡等礼品。廖文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七级职员吴永辉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0年9月至2021年7月,吴永辉在负责不动产权籍调查机构名录管理工作期间,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共消费5000余元均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2022年3月,吴永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充分印证了“四风”和腐败互为表里、同根同源,有关人员被严肃查处,教训极其深刻。在中秋、国庆节假来临之际,全区各级党组织要牢牢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案为鉴,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带头发扬自我革命精神,严于律己、以上率下,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中秋、国庆节点纠“四风”树新风工作,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编辑:杨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