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通办再扩围,便民利企宜加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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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2-10-06 23:39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扩大“跨省通办”事项范围,新增了22项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清单。

行政办事效率相对低下,异地办事的难度又更添一层,这是让很多人和企业为之头疼的老大难问题。行政机关一句话,办事的人跑断腿,这样的难处有望通过“跨省通办”得到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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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此前,“跨省通办”已推进了一段时间,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围绕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养老、居住、婚育、出行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异地办事需求,提出140项全国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更提出,要扩大“跨省通办”范围,基本实现电子证照互通互认。

此次,《意见》进一步拓展“跨省通办”范围和深度,在为民众与企业提供便利、提升办事效率方面再迈出一步,也是对《政府工作报告》的回应。这是公共服务质量提升的一大体现,而且,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当下更有其迫切性。

最受关注的,是“跨省通办”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新增的22项高频政务服务内容,包括异地电子缴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和待遇申请、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结算等,均为覆盖面广、服务频次高的政务服务。这些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能在很大程度上达到便民利企的目的。

当然,“跨省通办”要切实落地,达到便民利企的效果,不仅需要广度,更需要深度。只有各省之间彻底打通,“跨省通办”才能切实落地。首先,《意见》提出,各地区要加强对“跨省通办”任务落实的省级统筹,强化上下联动、横向协同,加快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同时,《意见》在具体实施的问题上也提出了探索建议,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加大业务统筹力度,抓紧出台新增“跨省通办”事项的配套政策、实施方案、试点计划等。在此基础上,《意见》还给出了明确的时间表,这22项新增的“跨省通办”服务内容,有16项即超过七成都要在年底之前完成,另外6项则是在明年之内完成。无论从具体要求、试点等探索建议或是紧凑的时间表,都可以看出其中的诚意与决心。

要提高“跨省通办”的服务效能,线上与线下都要加大力度。线上是“跨省通办”的主要着力点,《意见》强调,要改进网上办事服务体验,提供更加简单便捷、好办易办的“跨省通办”服务。具体而言,包括加强“跨省通办”平台支撑和系统对接,加快推动国务院部门垂直管理业务信息系统、地方各级政府部门业务信息系统与各地区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融合。增强“跨省通办”数据共享支撑能力,推动更多直接关系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应用频次高的政务数据纳入共享范围,加强政务数据共享安全保障,依法保护个人信息、隐私和企业商业秘密。线下方面,《意见》则提出,优化“跨省通办”线下服务,推行帮办代办、引导教办等服务方式,确保线上能办的线下也能办。

为了避免“跨省通办”沦为空谈,《意见》还特别强调,有关地区开展省际“跨省通办”合作要务实高效,科学合理新增区域通办事项,避免层层签订协议、合作流于形式、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不强等问题。

此次“跨省通办”再扩围,在广度与深度上都进一步加大力度,期待通过线上与线下的共同优化与改善,民众与企业可以切实感受到政务服务效率与质量的提升。

编辑:何起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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