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0中国人口普查分县资料》(下称《分县资料》)出炉,全国683个城市(包括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普通地级市及县级市)的人口数据对外公开。根据《分县资料》,全国共有105个大城市,具体包括7个超大城市、14个特大城市、14个Ⅰ型大城市以及70个Ⅱ型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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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榜单与民众的惯常认知有一定出入,比如苏州、厦门、福州、宁波没有入围特大城市,济南、哈尔滨、昆明、大连反而入选。认知偏差的关键在于,这份衡量城市规模的关键指标是城区常住人口,主要依据是国务院此前印发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其中提出,城区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根据城区常住人口数量,将城市分为五类七档: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城市为超大城市,500万~1000万为特大城市,300万~500万的I型大城市和100万~300万的II型大城市并称为大城市。
城市规模不仅是基于统计学意义上的人口规模,其意义更是举足轻重,往往具有综合的经济与社会效应。一般而论,入围特大城市尤其超大城市的城市,通常与各种硬实力和软实力挂钩,如更强的综合竞争力、更好的投资与营商环境、更乐观的发展预期、更齐备的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供给等。同时,网络舆论会一定程度强化明星城市的光环效应,譬如“郑州:请喊我特大城市”“西安事实上已是‘超大城市’”,类似报道无疑能引来巨大流量,强化相关城市政府官员及市民的城市认同感。
之所以凸显“城区常住人口”,主要考虑城区通常集聚了更多的公共资源,具有更强的活力,即便是北京、上海等已具备辐射效应的发达城市,优质公共资源仍集中于中心城区,客观导致中心城区的有限空间内锁定了更为优质的公共资源价值,推动人口不断向中心城区聚集。反之,城区人口规模越大,意味着其集聚资源要素的能力越强。但这是不是说明城区人口规模越大就越好呢?实则不然。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城区人口规模过大,容易造成集聚不经济,即人口过分集中于城区而引致的各种不经济现象,侧面说明城市空间结构呈现单中心化、过度中心化等特征,城市依然处于向心发展的阶段,而非以城市空间结构出现多中心及副中心、城市趋于离心发展、城区优质资源向外围地区有序转移等为主要特征的郊区化与逆城市化等城市化高级阶段。
此外,特大城市中,苏州、宁波落选,济南、哈尔滨入围,并不能说明前者就一定比后者逊色。宏观背景是近10年以来,中国很多城市刮起了“撤市改区”“撤县改区”“全域设区”的浪潮,目的是为城市发展赢得更广阔的发展机遇,通过土地经济带动城市发展,为产业及项目落地提供空间。这必然造成那些已开展了行政区划调整的城市相对受益,没有进行区划调整的城市相对受损,比如西安长安县改成长安区后,就可以有非农人口列入城区人口;重庆市万州区,这个距离主城200多公里的“城区”,被列入重庆,但郑州下辖5市1县的人口都不能算作“城区人口”,同样,苏州下设昆山市、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的人口也都不是“城区人口”。
倘从城市综合竞争力、现实发展能力及未来发展潜力等角度考量,建议采借涵盖人口规模、经济总量、人口流动、产业转移、城市空间结构、公服设施合理布局等一揽子指标于一体的复合型指标,这也是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 □姚华松 周颖怡
编辑:何起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