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个人养老金!多部门公布产品、账户、税费等重点事项

南方都市报APP • 湾财社
原创2022-11-05 01:3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推进国务院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落实落细,11月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等部门发布多个关于个人养老金的文件。

11月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公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证监会公布《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规范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

与此同时,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哪些人群可以参与?

据了解,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

《实施办法》规定,个人养老金的参加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

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应当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在信息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之后,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指定)。

可购买哪类产品?享受些优惠这政策?

《实施办法》规定,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以下统称个人养老金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养老金产品应当具备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等基本特征。

《实施办法》规定,参加人自主决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的品种和金额。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要以“销售适当性”为原则,做好风险提示,不得主动向参加人推介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养老金产品。

《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商业银行所发行的储蓄存款(包括特定养老储蓄,不包括其他特定目的储蓄)可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由参加人通过资金账户购买。参加人仅可购买其本人资金账户开户行所发行的储蓄产品。

同时,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应在销售文件中明确标识“个人养老金理财”字样,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具备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等特征,包括:养老理财产品;投资风格稳定、投资策略成熟、运作合规稳健,适合个人养老金长期投资或流动性管理需要的其他理财产品;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理财产品。

而个人养老金可以投资的基金产品方面,《运作办法》规定产品类型包括:最近 4 个季度末规模不低于 5000 万元或者上一季度末规模不低于 2 亿元的养老目标基金;投资风格稳定、投资策略清晰、运作合规稳健且适合个人养老金长期投资的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基金中基金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基金。

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录由中国证监会确定,每季度通过中国证 监会网站、基金业协会网站、基金行业平台等向社会发布。

《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发行机构、销售机构和托管机构应在商业可持续基础上,对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的管理费和托管费设置优惠的费率标准,豁免认(申)购费等销售费用。

《实施办法》明确,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纳,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

资金账户有哪些特点?

《实施办法》规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作为特殊专用资金账户,参照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项下Ⅱ类户进行管理。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参加人领取个人养老金时,商业银行应通过信息平台检验参加人的领取资格,并将资金划转至参加人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同时,个人养老金产品交易所涉及的资金往来,除另有规定外必须从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发起,并返回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此外,结合国家对个人养老金给予税收优惠支持,《实施办法》明确,参加人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获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缴费凭证。

领取环节

按照3%的税率纳入个人所得税

《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据悉,规定的税收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在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实施。

养老金融产品供给日渐丰富

今年2月,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扩大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由“四地四机构”扩展为“十地十机构”。

试点地区从“武汉、重庆、深圳、青岛”四地扩大至“北京、沈阳、长春、上海、武汉、广州、重庆、成都、青岛、深圳”十地。

截至11月4日,中国理财网显示,已有49支养老理财产品,其中固定收益类37支,混合类12支;封闭式占绝大多数。

在养老储蓄方面,今年7月,工、农、中、建四家大型银行在合肥、广州、成都、西安和青岛五个城市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单家银行试点规模不超过100亿元,试点期限为一年。

具体来看,特定养老储蓄产品包括整存整取、零存整取和整存零取三种类型,产品期限分为5年、10年、15年和20年四档,产品利率略高于大型银行五年期定期存款的挂牌利率。

《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全文内容链接


《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全文链接

《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告链接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许爽

编辑:许爽

更多报道请看专题:个人养老金“新时代”开启

南都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授权联系方式
banquan@nandu.cc. 020-87006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