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谈“网课爆破”:扰乱教学秩序,教育法刑法都有惩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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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2-11-05 13:34

近日,河南女教师上网课后去世的消息持续引发关注。事件同时引发公众对恶意扰乱网课秩序的“网课爆破”行为的热议。南都记者注意到,11月4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厚大法考刑法独家授课老师罗翔发布视频,分析“网课爆破”行为背后的法律责任。他表示,对于扰乱正常的工作秩序、教学秩序,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刑法,都有相应的惩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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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法律提供了许多规制之道”

自称系去世教师女儿的微博网友称,“10月28日,我的妈妈结束网络直播课后独自倒在家里。”曾有陌生人进入网课用言语辱骂、共享屏幕干扰课件的方式扰乱课堂秩序,“再三刺激我妈妈,最终我妈妈情绪激动落泪退出直播课堂”。当地通报,针对网传刘韩博老师遭遇网暴事件,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这种行为真的让人感到非常非常愤怒,因为同为教育工作者,我时常能够把自带入进去。我在想,如果我面临类似的情境,会如何作为?”针对在别人上网课的时候随意进入,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甚至对老师进行公然侮辱的“网课爆破”行为,11月4日,罗翔发布视频表达愤怒

罗翔表示,对于扰乱正常的工作秩序、教学秩序,现行法律提供了许多规制之道,无论是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是刑法,都有相应的惩治措施。尤其是对公然侮辱他人,现行法律246条就规定了侮辱罪,以暴力方法或其他手段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最高可以判处3年有期徒刑。

“虽然这个最一般来说是亲告罪,不告不理,但是如果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那就可以变成公诉案件。”罗翔称,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公然侮辱他人,导致他人死亡或者导致他人自杀,通常都可以理解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从而变成公诉案件。

罗翔介绍,最近几年,网络侮辱诽谤的现象越来越猖獗,所以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一个条款,即如果在亲告的情况下,人民群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搜集证据存在困难的时候,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相应的证据,来加大对侮辱诽谤罪的打击力度。

“很多严重罪行最初的动力都是无聊”

南都记者了解到,一些专门入侵网课、恶意扰乱课堂秩序的人被称为”网课爆破手”。各社交平台都有他们发布的“爆破”小广告,并通过组建QQ群等社交群组接单。

河南女教师上网课后去世的消息引发关注后,11月3日至4日,南都记者实测发现,一些扰乱课堂秩序的“网课爆破手”,仍在不少社交平台发布小广告,还有自称初中生的“爆破手”表示不收费,只为好玩。还有一名“网课爆破手”直接表示价格好商量,主要是“图个乐”,价格便宜就“捣捣乱”。南都记者至少联系上4名仍在接单的“网课爆破手”。

“每个人都希望他人要尊重,那我们也应该尊重别人,所不欲,勿施于人。但是各位却会发现,最大的罪恶,都是因为无聊所导致的。”罗翔表示,无聊可能引发一切的罪恶,通常都是打着娱乐的名义,有很多严重的罪行,最初的动力都是无聊。

如何来抵制时常会生发的这种无聊感?如何来让自过得更充实?罗翔希望,人们能够尊重尊重他人,也能够时常拥有一种力量,来抵制内心的无聊。

采写:南都记者 陈燕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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