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工伤保险为新业态从业人员“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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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2-11-17 14:10

南都讯 记者黄海林 惠州市积极推动外卖员、快递员、代驾等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截止2022年10月底,全市包括新业态从业人员在内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已有45000余人。

据悉,新业态从业人员主要指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如美团外卖骑手和快递小哥等。“新业态”是随当下互联网经济、消费升级而生的新型组织形态,其从业人员相对与传统企业单位,往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固定工作场所、没有固定工作时间。

2020年12月31日,广东省人社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规定从2021年4月1日起试行将多种类型的非劳动关系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新业态从业人员通过互联网平台注册并接单,提供网约车、外卖或者快递等劳务的,其所在平台企业可参照本办法自愿为未建立劳动关系的新业态从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其参保人员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办法》的试行,是工伤保险征缴扩面重要举措,对于保障新业态从业人员工伤权益、降低使用新业态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据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介绍,截止2022年10月底,全市包括新业态从业人员在内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已有45000余人。

据了解,由于新业态从业人员用工形态比较特殊,属于未构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劳动形式比较灵活,工作平台比较多样,主流的美团、饿了吗、滴滴等平台给从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的意愿不高,推动参加单项工伤保险的难度比较大。下一步,惠州市人社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讲明这项利好政策对平台和从业人员的好处,引导各平台或与平台签约的公司积极为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积极保障好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权益,防止出现因工伤权益保障不力引发各种矛盾或其他问题。

编辑:黄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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