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研判,海珠区划定高风险区如下:
一、新港街道1.怡福路218号宝怡阁。2.海康街50号。3.富力银禧花园A2栋。
二、赤岗街道1.下渡中约横5巷10号、10号之一、20号。2.下渡西街77号。3.下渡路10号。4.客村西南约十一巷12号、14号,十二巷13号、15号。5.客村西南约十七巷13—16号,十六巷14号。
三、昌岗街道1.昌岗中路211号之九11—13层。2.怀德大街8号及之一、9号及之一、13号之一、14号之一、11号、19号。
四、沙园街道西华里五巷3号、6号、14—16号,西华直街6—9号、9号之一、11号。
五、南石头街道1.保利花园听琴街5、7号,沁泉街10号1—19层08房,401—403、405、406房。2.工业大道中295号之五、之六。3.江燕花苑江燕路138号,140号2—8层02房。4.南箕路2、4、8、12号。5.广纸路东三街31号,东五街61号。6.海棠花园海棠一街15号。
六、瑞宝街道
1.瑞兴新村二巷14—16号,三巷11—13号、14—16号,四巷11—13号、14—16号,五巷11—13号。
2.瑞康新村三巷16—18号,四巷16—18号,五巷16—18号。
3.工业大道南社区石松路6—8号、24—26号。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
海珠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海珠区决定自2022年11月23日24时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一、赤岗街道新港西路214号大院10栋。
二、江海街道聚德北路13号A1栋。
三、南石头街道1.广纸北一路4号。2.南箕凌云一巷5、6号、8号及之一。
四、南华西街道永兴街85号及之一。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海珠区公布的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及时就诊,并如实告知情况。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
海珠区关于部分区域
实施临时管控管理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海珠区自2022年11月22日起对以下区域实行临时管控管理:
一、新港街道1.海康街46、48、52、54号。2.富力银禧花园A1栋、A3栋。
二、赤岗街道下渡路8号。
三、昌岗街道1.昌岗中路211号之九5—10层,11—19层。2.怀德大街18号及之一,二巷2号,一巷3号。
四、沙园街道光大花园华榕街2号。
五、海幢街道紫来街8、12、14号。
六、南华西街道
万科峯汇A3栋。
七、瑞宝街道
工业大道南社区石松路5、9、23、27号。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区域范围和防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
海珠区关于解除部分
区域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海珠区决定自2022年11月23日24时起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按低风险区管理,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沙园街道奋勇三街3号。
二、海幢街道杏坛大街40—42、48、51—53号。
三、昌岗街道福坛大街一巷1—8号、9号之一高房,福坛大街11号前座。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
来源:广州海珠发布
编辑:许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