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两条通告,划定10条街道部分区域为高风险区。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研判,海珠区划定高风险区如下:
一、赤岗街道
1.客村南约大街15、19号,客村东大街十巷10号,南约大街一巷12号,客村西南约五巷20、25号。
2.客村西南约十一巷2、4号,十二巷1、3号。
3.客村西南约十三巷2、13、16、18,十四巷1—3、13号。
4.客村西南约十五巷10、12、14号,十六巷6—11号。
二、素社街道
1.群策三巷6号。
2.桥东三约61号之一、61号之五、61号之四102房。
3.基立新村东15、16号。
4.前进路侨苑小区115、117号。
5.基立新村南1号2—6楼,南5号,南14号。
6.蟠龙东49、57、58、59、68号。
7.前进路63号嘉汇华庭A座。
三、凤阳街道
1.江南大道南447号。
2.翠怡二街14号
3.润怡三街13、14号。
4.泰沙路54、56、58、68号。
5.江泰路43号、51号之一。
6.富荣一街1号。
7.晓安苑C座。
8.泰宁大街三巷14、16、17号,四巷12、13号,八巷7号,十一巷22号,十三巷10号;泰宁南街五巷2号。
9.悦安花园E栋。
10.逸安街5号。
11.旧凤凰大街5号之一,三巷5号,十一巷5号。
12.瑞康路95、103、107、135号。
13.广州大道南856号。
14.合生广场北区D、E栋。
15.天雄广场。
16.合生广场C栋。
17.星御翠园。
四、瑞宝街道
1.晓港湾文华街45号,英华街93、155号,丽华街35号,清华街87、209号。
2.南洲花苑A6甲。
3.好信广场4栋。
4.石溪东内街五巷1号,石溪西大街24号103房。
5.明都华庭B栋。
6.鸣翠花园A1、A3栋,D4栋9—11层。
7.金碧花园二期43、47栋。
8.瑞宝花园宝兴街6、8、12号,宝和街34号。
9.滨江瑞城D座03、04、05房。
10.金碧花园三期83栋。
11.石溪南约东街5巷5号,新业路54号之三。
12.万华花园万华街22、33、35号,丰瑞街5号,万华北街4、18号。
13.丽林景苑2、3号。
14.工业大道南418号东梯。
15.侨诚花园冬日街26号。
五、江海街道
1.敦和路122、235、324号。
2.新雅苑312、314、316、318号,怡雅街7号。
3.聚德路13号。
4.聚德东路58号。
5.富文西五巷12、14号,六巷18号,八巷5、10、12、14号,九巷8号之二,富文东街1号及之一至之二、五号之一。
6.新村西华八巷5号,九巷5号,十一巷8、9、15号。
7.新村东华六巷二号七楼,十二巷21、23、25号。
8.新村南华大街四巷3、5、7、11号,十五巷2、4号,十六巷1号,北四巷12、13、15、17号,北五巷14、16、18号,北十巷1、4号。
9.新村四巷7、10号,西安五巷8、10、12号。
10.景南一巷10、12、14、16号。
11.新村直街8号。
12.绿茵庭小区翠庭一街20号。
13.石榴岗大街19号,南六巷13、14号,七巷16号,北四巷2、4、5、7、8、10号,北三巷4—8号、8号之一,横一巷2号。
14.石榴岗东大街一巷22、24号,二巷22—24号,三巷1号及之一、2号,四巷1、2、20号,五巷18号,八巷11号。
15.大塘围合管理区域(大塘南华大街、赤岗西路以东、金领域大厦南面围墙以南、聚德西路以西)。
六、华洲街道
龙潭围合管理区域(江海大道以西、新滘中路以北)。
七、龙凤街道
革新路禾田新街20号。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研判,海珠区划定高风险区如下:
一、赤岗街道
1.赤岗西路24号3栋。
2.赤岗西路横一街26号。
3.鸿运花园荣华阁。
4.南贤大街45号。
5.信和街10、12号。
6.恒信路201、203号。
7.柏蕙花园B栋。
8.江景苑A区174、176号。
9.下渡中约横一巷5、8号,中约大街5号。
10.下渡东约一巷1、10号,二巷9、10、12号。
二、新港街道
1.攀桂街10号之四,新港西路31、33、47号。
2.新港西路158号17、22、24、31栋。
3.新港西路155号海洋雅苑33栋59、60梯、43栋44梯。
4.新港西路166号后座5单元。
5.新港西路143、145、147、149号。
6.新港西路164号5栋、6栋35梯、8栋30梯、8栋32梯、12栋、15栋12梯、25栋47梯、26栋50梯。
7.祈乐苑27栋、39栋。
8.新港西路142号穗发花园10、11、19、20、26栋。
9.新凤凰十六巷3号、41号之一,新凤凰新街17号及之一。
10.顺景雅苑9栋。
11.新港西路114号12—14栋、19栋之三。
12.怡乐花园3期42号。
13.怡乐路51号之一,七巷16—19号、21号。
14.立新东街17号大院18栋。
15.新港西路97、99号。
16.滨江东新凤凰东闸外10号、28号之一。
17.顺华名庭1—5栋。
18.新港西路156号1—13栋。
19.新港西路海康街48号。
20.怡乐六巷7号,八巷9、10号。
三、沙园街道
水榕南街1号。
四、凤阳街道
1.晓南二街19、35、39号。
2.兴南一街4号,兴南二街5号,兴南三街2号。
3.泰安居84、88号。
4.南晓苑347号
5.迎祥南横一巷4号,南横三巷1、5号,南三巷7号.
6.九龙大街17号,一巷1、6号之一,二巷6号之一、12—14号,四巷4、6号。
7.兴隆大街19号,东一巷12号,东二巷9、16号之一,西三巷10号之二。
8.翔德二巷二号。
9.紫来大街一巷1号之三,二巷16号。
10.西河巷4号。
11.接龙大街7号之一。
12.来仪大街20号。
13.祥兴一街11号。
14.凤岗脚23号。
15.五凤村门口洲1号。
16.泰宁新街六巷1号、九巷4号。
17.泰沙路151号。
18.凤阳小区凤阳街10、17、30、36号.
19.门口岗大街49号。
20.西畔里7号,七巷12号,十巷10、15号之一,十一巷13、16、17号及之一,十二巷3号、13号之二,十三巷10号,十五巷7号之一、7号之三,十六巷8号,十八巷3、18号,二十巷1、6、8、10号之5;后街6号之5、13号,后街一巷2号之四,后街二巷1号,后街三巷2、3号,后街五巷3号,后街九巷2号,后街十一巷3号;西后街一巷1号,二巷5号,四巷2号。
21.新滘西路291号。
22.金紫里围合管理区域(泰沙路以东、凤阳小区以南、东晓南路以西、金马社区居委会以北)。
23.马岗顶围合管理区域(沙溪马岗顶北街以东、泰沙路以南、轻出集团沙溪仓库以西、西畔里后街以北)。
五、江海街道
1.七星岗花岗街9号。
2.桂田南约东六巷25号,西约四巷2号。
3.聚德环街4、34号。
4.坚真花园利和街9、12号。
5.江贝安定里一巷14号,三巷20号,九巷7号之一。
6.聚德花苑西区(聚德西路以东、聚德北路以南、聚德路以西、聚德中路以北围成区域)。
7.台涌村(锦鸿花园围墙以东、台涌新街北十巷以南、台涌东约以西、石榴岗路以北围成区域)。
六、官洲街道
1.石伦里一巷3号之二、6—9、17号;二巷1号及之一、三,前4号,13号;三巷3号之一、二,11、12、14、15号;四巷8、10、12、13、15号;五巷10号及之一,12、14号,15号之一;六巷12号,13号之一、二,15号之一,24号;七巷5—9号;石伦里大街13号及之一、二;石伦里大街北7号之一。
2.石伦里二巷16—20号、20号之1;三巷16号;四巷12、16号及之一至二、17、18、20、21、22号之1、23、25、28号;五巷13号及之一至二、14、15号;六巷10、11、13号;石伦里横街3号、5号及之一、7号、8号。
3.汾阳北大街7、8号及之一;右一巷6号。
4.北井头1号。
5.赤沙西约西华坊二巷2—6号;西华坊三巷2、4号及之1、5号及之1、7号之一;西华坊四巷4号之1、6号。
6.赤沙北约荣阳里一巷1、2号;二巷1—4号;三巷1号、2号;四巷1—3号;五巷2—5号、5号之一,6号A、B栋、7号及之一、8—11号;六巷2号、4号;七巷1号之一、2—4号、6号、11号;八巷1号及之一、2号及之一;九巷1号、2号、3号之一、4号。
7.大树西3号。
8.北约横街一巷2号;北约横街9号。
9.龙眼园大街2号之一;一巷5、6号;三巷1—4号、3号之一、4号之一。
10.曾园一巷1号;二巷1、2号;三巷1—4号、1号之二、2号之一、8号、10号;四巷3、5、6、8—11号。
11.黄皮园1—4号、2号之一、5号之一、7号之一。
12.北约大树东大街前1号(含1号之一)、前2号、前4号之二。
13.大树东一巷5、6号,东二巷5—7号,东六巷9、10号。
14.市头街2、3、16号。
15.汾阳南一巷4号;南二巷1—3号;南三巷5号;南四巷4、8号,9号之一;南五巷1—4号,5号之一、二,7号之一,8号。
16.中和里一巷9—11号;二巷1号、8—10号。
17.赤沙路55号。
18.石家园1—4号、7号。
19.茂兴里外街北一巷1号及之一、之二,3、4号之一,5号及之一,6号之一,7、8、10号,11号及之一,12、15、17、18号;北二巷1—6、8—10、9号之一、15、20—23号;北三巷2—6号;北四巷2号之一、3—6号;北五巷5号、6号之一、7号;东二巷7、8号;东三巷1、3、6、7号;东四巷2、3、6、7号;东五巷1、4—7号。
20.南约新街南二巷8号;南五巷6、8、10号;南六巷5—10号;北四巷4、7、9—12号。
21.南约西巷14号及之二、18号及之一、19号及之一、21号之三至四、22号、35号。
22.南约陈家院西巷2号之一、3号、4号及之一、5号之一,二巷10号。
23.南约新街东六巷5—8号;东七巷5、7号。
24.南约里2、3号及之一至二、6、9、10号。
25.南约东巷2、3、6—13号、10号之一至三、17号之一、42号。
26.贵荣路7号之一。
27.海晏大街3—7号,3号之一、二,6号之一、二,9号之一、11号及之一、二,15号、17号及之一、19号,22—24号,24号之一,26号;一巷1—3号,3号之一;二巷1—4号,2号之一;三巷2号、3号之一、5号及之一。
28.海晏横街一巷1—4号、4号之一;二巷1—4号;八巷1号及之一至二、2号。
29.安怀里一巷6—9号;二巷2、4、5、8、10、13号;三巷6、8、9号。
30.茂兴里二巷11号;三巷16、17、21号。
31.茂兴里外街8号,9号之一,10、11号,14号及之一,15号及之一、二;右一巷1号。
32.海晏外街7号。
33.茂兴里外街东十巷1—3号、5—10号;东十一巷2—7、9、10号;东十二巷3—9号;东十三巷1—4号;东十四巷1—4号;东十五巷1、2、4号;东十六巷1—3号;东十七巷1—3号;东十八巷1—3号。
34.高桥新苑二巷3—5号;三巷4—6号;四巷4、5号;五巷4号;六巷3、4号。
35.大围1—3号,2号之一,5—7号,6号之二、6号之四,7号之一,8号之一,9号,14—16号,16号之一,17号之一,28号。
36.大围新建西一巷1—8号、9号及之一;西二巷1—7号。
37.大围九亩新建一巷1—4号,2号之一;二巷1—5号;三巷1—7号;四巷1—7号;五巷1—10号;六巷1—10号。
七、华洲街道
1.飞田基。
2.太公沙6、8—10号。
3.寿安围11—16、20号。
4.华泰西十巷至西十二巷,华泰东二巷、东三巷、东八巷至东十巷。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来源:广州海珠发布
编辑:卫志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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