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黄海林 从2021年4月1日起,广东省试行将包括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实习学生、提供网约车、外卖或者快递服务等新业态从业人员等八类特定人员等八类非劳动关系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南都记者从惠州市人社局获悉,截止2022年10月底,惠州全市非劳动关系人员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已达到45000余人,参保人数排全省前列,工伤新政扩面效果初现。
11月24日下午,在惠州市喜悦酒店一楼会议厅座无虚席。为做好特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切实保障职工的工伤权益,有效避免和有针对性解决工伤争议案件,惠州市人社局以课堂宣讲的方式,向市直各中小微企业和新业态从业企业人事部门负责人、社会保险工作经办人员以及各县(区)人社局(社会事务局)工伤保险行政工作人员、社保分局工伤保险经办业务人员等参会人员,详细介绍了工伤保险法规政策解读概要、特定人员工伤保险政策解读概要,包括工伤保险的基本概念、法律法规、工伤认定标准、灵活就业人员如何购买工伤保险等。宣讲结束后,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对工伤保险有了更深了解。
据了解,2020年12月31日,广东省人社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规定从2021年4月1日起试行将多种类型的非劳动关系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根据该项惠民新政,在从业单位工作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实习学生、单位见习人员及提供网约车、外卖、快递等劳务的新业态从业人员,在家政服务机构从业的家政服务人员,依法组建的志愿服务组织招募从事应急救援、公共卫生防控、大型活动等特定公益活动的志愿者,已享受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津贴或病残津贴人员、村(社区)两委人员等8类特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为更多劳动者撑起了“保障网”,让他们工作更安心、权益更有保障。
“《办法》的试行,是工伤保险征缴扩面重要举措,对于保障新业态从业人员工伤权益、降低使用新业态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据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止2022年10月底,全市包括新业态从业人员在内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已有45000余人。
“以前只能四险捆绑统征,8类特定人员不符合政策要求,无法购买,对企业而言,用工风险很大。”该负责人表示,特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实施后,进一步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扩大了工伤保险覆盖面,保障了受到工伤伤害的广大灵活就业人员的利益,化解了各类单位的工伤风险。为进一步提高惠民政策知晓度,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强化政策落地效果,惠州市人社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宣讲力度,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新政策宣传培训,讲明这项利好政策对平台和从业人员的好处,引导各平台或与平台签约的公司积极为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积极保障好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权益,防止出现因工伤权益保障不力引发各种矛盾或其他问题。
编辑:黄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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