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下午,东莞市多个镇街陆续发布疫情相关通告,解除临时管控区域,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
清溪镇:解除清溪镇碧桂园一期的临时管控措施。
道滘镇:对临时管控区1(新里城一期)、临时管控区2(新里城二期)解除临时管控措施;对高风险区(新里城一期4栋二单元)维持封控管理,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茶山镇:对刘黄村临时管控区圆山路238号、240号解除临时管控措施。
桥头镇:解除岭厦新路南北两侧(区域内高风险区除外)、桥光大道南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石水口村广场)的临时管控措施。
石排镇:解除庙边王村临时管控区(兴龙五路、兴龙五路东街五巷、兴龙五路东街、兴龙五路东街八巷闭环区域)除6福超市公寓外其他区域的临时管控措施。
清溪镇关于解除临时管控区的通告(第15号)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自2022年11月30日18时起,解除清溪镇碧桂园一期的临时管控措施。
至此,清溪镇全域转为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据通告,常态化不是解除所有防控措施,具体防控措施按《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70号)》防疫要求执行。
道滘镇关于解除临时管控区的通告(第11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道滘镇对部分区域的管控措施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解除临时管控区
自2022年11月30日18:00时起,对临时管控区1(新里城一期)、临时管控区2(新里城二期)解除临时管控措施。
二、维持高风险区管理
对高风险区(新里城一期4栋二单元)维持封控管理,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对上述区域管控措施实行动态调整。
三、强化社会面管控
通告指出,请广大市民朋友按《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69号、第70号)要求,继续强化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尽量减少跨地市出行,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茶山镇关于解除部分临时管控区的通告(第14号)
根据当前疫情处置进展及新冠肺炎风险区域有关政策规定,经综合研判,茶山镇对部分区域的管控措施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解除临时管控区自2022年11月30日17:00起,对刘黄村临时管控区圆山路238号、240号解除临时管控措施。
2、社会面防控措施
据通告,当前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根据《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68号、第69号、第70号)要求,请广大居民朋友继续强化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积极配合各类场所和单位落实测温、扫码、验码等防控措施,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桥头镇关于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30日15时起,解除桥头镇以下区域的临时管控措施:
1、岭厦新路南北两侧(区域内高风险区除外)
2、桥光大道南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石水口村广场)
区域内高风险区内相关人员,要继续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石排镇关于解除部分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第19号)
按照国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30日18时起,庙边王村临时管控区(兴龙五路、兴龙五路东街五巷、兴龙五路东街、兴龙五路东街八巷闭环区域)除6福超市公寓外其他区域解除临时管控措施。
同时,全镇转为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解封不等于解防。通告提到,请广大居民朋友继续强化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尽量减少跨地市出行,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同时,所有外省、市来(返)莞人员,在来(返)莞前需在“i莞家”APP上提前报备,并如实填报信息,抵莞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期间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有不适症状及时就诊,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来自有本土疫情的重点地区人员按疾控部门的规定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来源:最美清溪、魅力道滘、茶山快讯、悦读桥头、东江石排
整理:南都记者 黄芳芳 实习生 黄子彤
编辑:黄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