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傍晚至发稿前,广州海珠、白云、荔湾、番禺、南沙等区发布最新通告,调整风险区域,以下为各区通告全文:
海珠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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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海珠区决定自2022年11月30日24时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一、赤岗街道
1.赤岗三街30号。
2.新港西路182号大院7栋。
3.愉景南苑书雅轩A座。
4.帝景华苑阅庭街4号。
5.珠江帝景赏湖轩C座。
6.新港中路460号前座。
二、昌岗街道
1.晓港东一马路49号。
2.晓港中马路130号(除C栋外)。
3.慎德里中19号。
4.大市直街16、18、20、22、23、25、27、29号。
5.昌岗中路169、173号。
三、海幢街道
1.南华中路383号。
2.兰亭御园T5栋3至30层。
四、龙凤街道
马涌东涌边7号及之一、9号、11号、12号、14号、16号。
五、南华西街道
新龙里5号、24号、26号、28号,聚龙三巷11号,聚龙四巷9号。
六、沙园街道
1.汇源大街13号。
2.奋勇北街22号。
七、素社街道
1.东银广场晓翠庭19至21层。
2.建基路61号。
3.东晓橫街182号。
4.怡海路820号。
八、南石头街道
1.南边一巷2号、4—7号,南边二巷4号。
2.翠城花园19栋。
3.江燕花苑148号。
4.南箕路2号、4号。
5.南箕南约三巷12号。
九、江南中街道
万松园19号一门、二门。
十、凤阳街道
1.江南大道南447号。
2.南华花园兴南一街5号。
3.泰沙路68号。
4.和平家园9栋。
十一、瑞宝街道
1.尚领时代B座。
2.石溪南约东街北3号。
3.瑞兴新村二巷14—16号、瑞兴新村三巷14—16号、瑞兴新村四巷14—16号。
4.瑞宝北街6—14号(双门牌),四巷7号、9号、11号、14号、16号。
5.瑞源十一巷5—7号,十二巷5—7号,十三巷5—7号。
6.瑞宝南约一巷1—5号,二巷1—3、5号,七巷8—12号。
7.瑞宝北约一巷5—8号,北约桥头二巷3号。
8.瑞宝北约十五巷17号,北约二街16—18号、20号、21号。
9.瑞兴新村二巷14—16号,瑞兴新村三巷14—16号,瑞兴新村四巷14—16号。
10.瑞康新村一巷8—10号,瑞康新村二巷8—10号,瑞康新村三巷8—10号。
11.瑞康新村二巷19、20号,三巷16—23号,四巷16—18、20—23号,五巷16—18、21—23号。
十二、南洲街道
南洲路133号裕惠苑1栋。
十三、官洲街道
1.海晏大街9号之一。
2.安怀里二巷4、10、13号,三巷8、9号。
3.茂兴里外街8号、9号之一、10号、11号,右一巷1号。
4.海晏外街7号。
5.高桥新苑二巷3—5号,三巷4—6号,四巷4—5号、高桥新苑,五巷4号,六巷3—4号。
6.茂兴里外街北二巷3、5、8—10号、9号之一,北三巷2—4号,北四巷2号之一、4号。
7.大围九亩新建一巷1—3、2号之一,二巷1、2、4号,三巷1—3、5—7号,四巷1—3、5—7号。
8.大围3、5、7号,6号之二,6号之四,7号之一,8号之一,9号。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海珠区公布的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及时就诊,并如实告知情况。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海珠区关于划定和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研判,海珠区划定和调整风险区域如下:
一、划定高风险区
(一)赤岗街道
1.米兰苑小区广州大道南53号。
2.下渡中约大街29号之二。
3.汇美南苑小区汇美街4号。
(二)昌岗街道
1.晓园东1号、7号、8号。
2.细岗东区11号。
3.晓港中马路130号之十二。
(三)沙园街道
1.昌岗中路63号。
2.民生路5号。
3.沙园八街14号之一、之二。
(四)海幢街道
1.杏坛大街113号。
2.南田路266号可逸隽轩。
3.蒙圣衡街29号、33号、44号、46号、48号及之二、50号及之一。
(五)江南中街道
1.江南西路33号。
2.青藜大街43号。
3.青葵大街20号。
4.海珠花园A4栋。
5.康公街35号。
6.前进路102号。
7.得胜岗14号、22号
8.康公街188号。
(六)南石头街道
1.南景园南景街14号、99号。
2.南箕东约四巷3号。
3.南箕路309号。
4.金融街2栋、4栋。
5.邓岗小区14号、28号。
6.南晖苑23号、41号。
7.馨竹街10号。
8.星汇海珠湾A1栋。
(七)素社街道
1.基立新村南4至6号、8至11号。
2.前进路119号之一。
(八)琶洲街道
1.新港东路245号4至9层。
2.黄埔村西畴里12号。
3.黄埔村绎思街2号。
(九)官洲街道
1.石伦里一巷2-1号,二巷14号,三巷1号之一,四巷4号,六巷2号、6号、12号之一,七巷1号之三。
2.石伦里大街13号,石伦里大街北8号。
3.赤沙西约西华坊五巷9号。
4.赤沙北约荣阳里大街1号及之二至三,二巷5、6号,三巷3、4、6号,四巷4—9号,五巷1号,六巷1、2、4号,八巷11号。
5.赤沙北约大树东大街11号。
6.曾园一巷2—4号、3号之三,二巷1号之三、3、4、5号之一,三巷一号之一、三。
7.龙眼园一巷7、7号之一、8号。
8.西华坊大街6号。
9.大树东一巷4号,东二巷2号,东六巷8号之一,东七巷9号。
10.大树西1、2号。
11.市头横街5、6、7、9号。
12.黄皮园5—7号。
13.市头街15号之一、18号之一。
14.汾阳南三巷1号,四巷9、10号,五巷10号、12号。
15.中和里一巷8号,三巷1号、2号及之一、4—6号,四巷4号,五巷4号。
16.茂兴里外街北三巷8号、9号及之一、二。
17.赤沙南约新街南三巷6号、7号。
18.赤沙南约西巷19号。
19.陈家园西巷3号之一。
20.赤沙南约东巷7—9号、11—13号。
21.高桥新苑一巷1、2号,二巷1、2号。
22.大围6号,大围新建9号、14号后侧仓库。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二、调整高风险区
(一)将凤阳街道金紫里围合管理区域高风险区调整为:
1.金紫里南街20号、22号、24号。
2.金紫里直街1号及之一、2号之一、3号、3号之一、4号、5号及之七、6号、6号之一、6号之二、7号、7号之二、7号之三、8号、10号、10号之一、11号、11号之二、13号之一、13号之三、16号、17号、18号、20号、21号、22号、23号、24号、25号。
3.金紫里直街一巷1号、2号、3号、4号、5号、6号、6号之一、7号、7号之一、8号、9号。
4.金紫里直街二巷1号、2号、3号、3号之一、3号之二、5号、7号、10号。
5.金紫里直街三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
6.金紫里直街四巷2号、5号。
7.金紫里直街五巷1号、10号、12号。
8.金紫里直街六巷4号。
9.金紫里直街七巷1号、2号、3号。
10.金紫里直街九巷1号、2号。
11.金紫里直街十巷1号、2号。
12.金紫里直街十一巷1号。
13.金紫里直街十二巷2号、3号及之一、4号。
14.泰沙路209号、215号、219号、229号。
15.金紫里北街1号及之二至三、2号及之一、3号及之一至二、4号及之一、5号、13号、14号、15号、16号、17号、18号。
16.金紫里村口8号。
17.金紫里大街1号、1号之一、2号之一、3号及之一、4号、5号及之一、6号、9号及之二、10号之一、12号、14号、15号、17号、18号及之一、19号及之二、20号及之一、21号及之一、22号及之一至二、23号及之一、24号及之一至三、25号及之一、26号、103号、107号。
18.金紫里大街一巷1号、2号及之一、3号及之一、4号,5号及之一、四,6号及之一、8号,9号及之一、三、五,11号。
19.金紫里大街二巷1号、2号及之一、3号、4号、6号、7号、10号、22号。
20.金紫里大街三巷1号、2号及之一、3号,4号及之一、三、四,6号及之一、7号之一、8号、9号之一、10号及之一、15号、20号之一。
21.金紫里大街四巷2号、4号、6号、7号、
22.金紫里大街六巷1号
23.金紫里大街七巷3号、
24.金紫里大街九巷1号、2号。
25.金紫里东街10号、12号、18号、20号。
26.金紫里水边街1号及之一、三,2号、5号之四、6号、10号及之二、11号及之一、13号、22号之二。
27.金紫里水边街一巷1号、2号、3号及之一至三、4号、4号之六、5号及之二至五、6号、7号、8号及之一至二、9号及之一、13号。
28.金紫里水边街二巷1号及之二、2号、3号及之二。
29.金紫里水边街三巷6号之一、10号。
30.金紫里水边街四巷7号。
(二)将江海街道台涌村高风险区调整为:
1.台涌中约大街5号、7号、11号之一、20号、23号、24号、26号、27号、28号、30号、32号、33号、35号之三、38号、41号之一。
2.台涌中约1巷2号、6号,二巷3号,三巷5号、5号之一、6号,四巷2号、3号、7号、8号,五巷6号,六巷1号、5号之一,七巷8号、9号、10号、12号、14号,八巷1号、2号之一、3号,九巷4号。
3.台涌中约一横一巷3号,一横二巷1号、3号、5号,一横三巷3号,七横一巷2号、3号、4号、5号、7号,七横二巷2。
4.台涌中约横巷1号、3号。
5.台涌西约一巷3号、4号、5号、6号、9号、13号,二巷2号之一、12号之一、13号、19号、24号,三巷1号、5号、7号。
6.台涌西约一横一巷5号,一横二巷2号、3号、4号、5号。
7.台涌西约屋祥口1号。
8.台涌东约大街1号、6号、8号、9号。
9.台涌东约一巷7号,二巷1号、4号,四巷1号、2号、3号、6号,五巷9号,六巷1号,七巷1号、6号,九巷5号。
10.台涌新街南二巷2号,南四巷2号、3号、4号、7号,南五巷2号、7号,南六巷6号,北四巷2号,北五巷1号。
11.七星岗四号大院。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其他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番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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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风险区域
管理措施的通告
(第82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经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30日起,洛浦街东乡村沿沙路149号(湘容酒店)所在楼栋,上漖村东环路1号、3号楼栋,西一村九村南街四巷12、14号,西三村五中街四二巷1、3、5、5-1号,五中街四一巷1、7号,五中街四三巷1、3、5、7号,洛溪如意花园5街4栋之一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
感谢广大居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
白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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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新增高风险区的通告
(第212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30日起,我区新增高风险区如下:
一、云城街
萧岗聚元里五巷14号,机场路1532号
二、鹤龙街
(一)鹤南路一巷二号
(二)黄边福门北六巷18号
三、棠景街
(一)棠溪国强大街6号棠溪针车城
(二)南天外五巷5号
四、石门街
大园二巷11号
五、京溪街
京海善和横巷7号
六、钟落潭镇
白土村石阶东街10号、19号
以上区域内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云城街:生活保障服务热线:020-86302622、13229919596人文关怀热线:18011923075、18924310035医疗保障服务热线:19928310763、13430259108
鹤龙街:生活保障服务热线:020-86176602、19988206723人文关怀服务热线:020-35972833医疗保障服务热线:19928311725、19902247890
棠景街:生活保障服务热线:棠溪社区:020-86622019棠溪南社区:020-86309736医疗保障服务热线:19925840873防疫政策咨询热线:020-86348892
石门街:生活保障服务热线:鸦岗南社区:020-86441450人文关怀服务热线:020-86186613、020-86166685、15920181677医疗保障服务热线:17322269035
京溪街:生活保障服务热线:13826005383、13826002215、13826010035
医疗保障服务热线:18924297359、18902205042、18922139143(孕产妇热线)
钟落潭镇:24小时应急热线:18922299800生活保障服务热线:020-35621794、020-37055051人文关怀服务热线:020-87400047、020-37055123、020-37055099医疗保障服务热线:18929544340、13694236010、13724807916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优化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第213号)
根据当前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30日24时起,我区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其它高风险区保持不变:
白云区优化调整管控区域一览表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荔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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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第63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要求,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我区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通告如下:
一、茶滘街道(一)西滘二直街21-23号、25、27-30号。(二)芬芳街76号。(三)茶滘街道生园围直街22号、29号、32号、33号、34号、36号、40号、41号。
二、东沙街道(一)南漖村西社坊八巷10、12、16、22、26号;西社坊九巷8-10号。(二)南漖新村七巷3-5号,八巷3、5号,九巷3-5号;东塱村福星巷8号、8号旁(无门牌)、17号、19号、21号,多星巷14号、15号、21号。
三、龙津街道龙津街德凤里21号、23号之一、32号、34号、36号,长庚小巷3号、5号、7号。
四、桥中街道(一)坦尾北五巷6、8、12、13号、坦尾中街31、33号;坦尾南一巷18号,坦尾南二巷4、6、8、10、12、14、16、21、23、25、27、29、31号,坦尾中二巷33号、35号;江畔一巷2、4、6-8、10-12、14、16、18、20、22号;桥中南路226、228、230、232、234、236、238号;福源路18号。(二)桥中街道坦尾西巷12、14、15、17、19、21-1、22、23、24、25、26、28、30、32号;坦尾北二巷4、6、8号。
五、石围塘街道(一)洞企石一巷17号、17号之一、14号、14号之一、15号、19号、19号之一、21号、22号、23号、24号、26号、26号之一、30号。(二)大涡街一巷15号之二、111号、113号、115号、117号、121号、123号、125号、127号、131号、133号、135号、139号、141号、145号、147号、151号、153号、155号、157号、159号、159号之一、163号、177号、227号。(三)芳村大道以北、广三铁路(岭海街)以西、大涡街以东、蓬莱花园以南所围合区域(除芳村大道中522号、526、548号以外)。(四)山村路9号、9号之一。(五)小涡新村27、29、43、45、39号、洞企石一巷55号、55号之九。
六、华林街道彩园社区通心街11号、13号、15号、18号。
七、岭南街道岭南街道杨仁南12、14、16、20、24、26号。
八、彩虹街道彩虹街西华路43、45、47号所在区域。
九、南源街道(一)南源街源溪长星里13、15、17、19、20、22、24、26、28、28-1、32号、源溪四巷32号,南岸路96号之十五。(二)东风西路7号、7号之一。
十、逢源街道长寿西路25号之一。
十一、东漖街道东漖街道西塱湛涌东约二巷11号、15号。
十二、海龙街道(一)海龙街道增滘南约298-300、306、308、314-316号。(二)龙溪南边村南边一街东二十七巷4-6号;南边二街三巷2、4号;南边二街四巷2-4号;龙溪沙溪村沙溪二街二巷2、4、6号。(三)沙溪二街三巷3、4、6-8号。
十三、中南街道(一)海中南约二街45号、45-1号、47号、49号、53号、53号南侧、55号、74号、76号、80号、80-1号、82号、84号、84-1号、86号、88号。(二)波园四横街3-5号;连生四街2号、4号。(三)香凝八巷13-17号、19号,赤岗冲口东街11号、13号、15号、17号、18号、22号。
以上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低风险”不等于“无风险”。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第64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要求,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我区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通告如下:
一、东沙街道(一)沙洛上村三巷1-3号、沙洛上村三巷5-7号、沙洛上村7-1号(二)沙洛大街22-28号、沙洛上村329号。
二、桥中街道(一)坦尾北五巷10号。(二)坦尾南二巷33号。(三)江畔一巷9号。(四)福源路20号。
三、海龙街道海龙街科技园物流三路以东,映翠街以南,物流一路以西,原龙溪酒家以北所围合区域。
以上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低风险”不等于“无风险”。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划定高风险区的通告
(第65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要求,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30日起,我区划定高风险区如下:
一、中南街道
地塘西六巷31号。
二、南源街道
西关海悦康街22号。
三、岭南街道
扬仁中8号。
四、逢源街道
1. 宝德一街2号(宝盛新家园E栋)。
2. 逢源路147号(盛悦居B栋)。
3. 文昌雅居245号。
五、石围塘街道
逸风街24号(新世界凯粤湾D3栋) 。
六、多宝街道
黄沙后道20号第一梯所在楼栋。
七、华林街道
1.荔广社区康王路296号。
2.彩园社区文昌巷35号地下。
3.兴贤社区宝华路宝华正中约10号。
八、冲口街道
鹤松里四巷3号。
九、金花街道
荔湾路100号之一。
以上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上述高风险区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相应区域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南沙区
▼
南沙区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和专家组研判,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工作要求,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30日起,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实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一、南沙街道
(一)上湾社区碧桂园天玺湾天翰街6号2栋。
(二)塘坑村新港大道19、21号。
(三)东瓜宇村珠电路和宇街5号恋家公寓。
二、横沥镇
(一)新村村工业西路51号。(二)庙南村东风街44-2号。
三、万顷沙镇民立村八九顷东路100号。
四、大岗镇北流村155-1、157-2号。
相关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关注“广州南沙发布”公布的疫情防控有关信息。
高风险区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南沙街道
上湾社区
社区热线:
18024518185
生活服务保障热线:
020-39076221
19540400225
医疗服务保障热线:
19902240180
塘坑村
生活服务保障热线:
15011994556
医疗服务保障热线:
13560027973
东瓜宇村
生活服务保障热线:
020-84685651
13570402459
医疗服务保障热线:
020-84680731
13580592778
横沥镇
新村村
生活和医疗服务保障热线:
13570393536
庙南村
生活和医疗服务保障热线:
13711005701
万顷沙镇
民立村
生活服务保障热线:
020-84520098
18826488127
医疗服务保障热线:
020-84520098
13610033528
大岗镇
北流村
生活服务保障热线:
020-84935105
13600030420
13710462880
医疗服务保障热线:
020-84935105
13928720838
13609066138
广州市南沙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
黄埔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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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划定
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我区划定高风险区如下:
一、永和街
1.小东新村一巷8号、9号、10号、11号楼和二巷8号、9号、10号、11号楼,小东新村一街39号、41号、43号(11月29日起);
2.珠江嘉园11栋1梯(11月30日起)。
二、红山街
文船社区红山三路104、106号(11月30日起)。
三、云埔街
沙园南一街29号(11月29日起)。
四、黄埔街
1.下沙大街一巷一号(11月30日起);
2.丰乐南路黄埔花园A4栋(11月30日起)。
五、文冲街
状元谷员工生活区D栋北楼(11月30日起)。
六、联和街
玉树新村22栋(11月30日起)。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理措施。请广大市民朋友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如有生活、就医等需求可致电以下24小时服务热线。
永和街:
街道办事处电话:
18122243828
社区服务热线:
18122120904、18138766717(小东新村)
18520162146、030-32160412(珠江嘉园)
生活物资保障热线:
020-82982402
医疗服务热线:
13711184198
红山街:
街道办事处电话:
020-82494212
社区服务热线:
020-82191991
生活物资保障热线:
020-82191237
医疗服务热线:
020-62953159
云埔街:
街道办事处电话、生活物资保障热线:
18122267309
社区服务热线:
020-82268152
医疗服务热线:
18925048887
黄埔街:
街道办事处电话:
020-82271053
社区服务热线:
16676813929(下沙社区)
16676813532(黄埔花园)
生活物资保障热线:
16676813916(下沙社区)
16676813526(黄埔花园)
医疗服务热线:
16676813573(下沙社区)
16676813528(黄埔花园)
文冲街:
街道办事处电话:
020-82384912
生活物资保障电话:
13823299600
医疗服务热线:
13392658880
状元谷园区服务电话:
18520153359
联和街:
街道办事处电话:
020-61002498
社区服务热线、生活保障服务热线:
020-31700640
医疗服务热线:
13725226699
特此通告。
广州市黄埔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来源:广州海珠发布、广州番禺发布、广州白云发布、广州荔湾发布、广州南沙发布、广州黄埔发布
编辑: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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