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广州市天河区、越秀区、花都区陆续发布最新通告,对原划定的风险区域重新进行优化调整,明确除高风险区外,其他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具体通告信息如下:
广州天河:对原划定风险区域做出优化调整
天河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专家组研判,天河区原划定的风险区域优化调整如下:
一、高风险区
(一)员村街道
1. 程界东北边巷5号,程界东大巷14号,程界东南边巷20号之一,程界东新北巷4号,程界东新东四巷1号、5号之一,程界东新东五巷1号。
2. 员村新街松岗园三巷9号、36号,四巷5号、6号、8号之一、9号、13号,五巷5号,六巷1号、2号、11号、12号、13号、15号、18号、20号、22号、24号,七巷3号、4号、6号、10号、11号、12号、14号、14号之一、15号、26号,八巷2号、2号之一、4号、4号之一、6号、6号之一、7号、8号、9号,九巷2号、3号、5号、6号之二、8号、9号、12号、13号、15号、18号、20号、23号、25号、27号、29号,十巷1号、3号、3号之一、7号、14号,十一巷1号、3号之一、4号、5号之二,十二巷1号、2号、3号、3号之二、5号、5号之一、5号之三、7号、8号之二、8号之三、9号、10号、11号、12号、13号、15号、18号、37号,十三巷1号、2号、3号、4号、4号之一,十四巷1号、6号、7号、14号。
3. 穗乐花园34号、36号、38号,田心路65-6号,万芳园二巷1号,万芳园六巷11号,万芳园北巷6号,万芳园山顶36号,西街4号大院旭日雅苑F4梯,怡景大街122号,怡园东12号、15号,员村北社大街3号,员村北社东二巷12号、13号、18号,员村昌乐园7栋、11栋,员村二横路11号大院91号,员村二横路成龙街7号、11号。
4. 员村三横路6号,员村三横路直街3号、3号之一,员村三横路东巷18号、18号之一、18号之二、20号、21号之一、21号之二、29号之一、36号、37号、39号之一、39号之二、41号、43号之二、44号、45号之一、46号、47号、59号、62号、62号之一、63号、69号、72号、90号之一。
5. 员村西街3号大院11A座,员村西街百兴园一巷3号,员村新街2-2号,新街南巷3号,新街四巷8号之一,员村新街7号大院6-1号、18号、20号,棕林街34号,左岸公寓,东门大街12号,都市兰亭A4,敦仁横巷8号、9号,二横路28号,国兴三横巷3号,华颖轩B座,黄埔大道中262号,江景豪庭A栋、B栋,龙蟠花园6号,三多北大街7号,三多北一巷2号,三多南五巷5号,石源大街一巷7号,中兴南街5号,周兴巷16号、18号、35号、46号。
(二)长兴街道
1. 长湴西大街8号、8号之四、10号、11号、12号之二、13号、15号、20号、21号之一、24号、26号、26号之一、27号、27号之一、30号之二、35号、35号之二、41号、43号之一、44号、44号之二、51号、52号之一、58号、58之一、59号,川香鱼庄。
2. 长湴西街一巷5号,二巷10号,三巷18号、22号、30号,四巷1号、2号、8号、17号之一、23号、25号,五巷1号、2号、3号、4号、5号、6号、8号、9号、11号、13号、14号、15号,六巷1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8号、9号、10号,七巷1号、2号、3号、4号、5号、7号、8号、9号、10号、18号,八巷1号、2号、4号、6号、8号、10号,九巷1号、3号,十一巷2号,十二巷1号、十二巷之一,十三巷2号、5号。
3. 长湴东街三巷12号之一,三巷二横巷5号、9号,五巷,六巷8号,九巷24号,十三巷20号之一,24号,十八巷6号之二。
4. 长湴禾串树村六巷11号、17号,七巷1号。
5. 长湴西一街2号、8号,西四街43号,西五街44号,西六街11号,长湴东二街12号。
6. 长湴市场东门54、55、56号,长湴东路33号。
7. 岑村红花岗西街49号、岑村北街旱塘尾1巷2号、岑村南街豪贤里11号、岑村南街越和里新巷2横巷7号、岑村新南街10巷G2号。
8. 翠景街181号、美景街26号、美景街11号,长兴路239号,翠景街5号,建丽花园1D。
9. 天鹅花苑长兴路103号A1栋、105号A2栋、107号A3栋、115号A4栋、117号A5栋、129号A7栋、133号A9栋、135号A10栋、143号B2栋、145号B3栋、147号B4栋、153号B7栋、155号105铺、157号B8栋、159号B9栋、161号B10栋、163号B11栋、169号B13栋、175号C1栋、235号C6栋。
(三)棠下街道
1. 北华里二巷9号,达善大街一巷5号,东升大街五巷20号、22号,东升大街7号,丰乐路71号,岗元新村南三巷3号。
2. 华景北路109号,华景路172号、174号,华景新城粤生街86号。
3. 凌角大街七巷6号,凌角上街1号,龙门大街一巷10号,梅园新村二巷9号,梅园新村三巷3号、13号、18号、20号、24号。
4. 南边大街之西五巷5号之一,南溪里16号之五、24号、24号之一、24号之二、24号之三、24号之四、28号,青云大街一巷9号。
5. 上社车站路17号之二、25号,上社胡岗新村三巷2号,上社乐泰大街19号,上社乐泰大街二巷2号,上社乐泰里二巷2号、5号,上社南新大街17号、18号、19号、24号、28号、32号,上社南镇大街五巷10号、六巷10号,上社顺景苑C栋、D栋。
6. 棠德西路38号,棠利大厦西一梯,怡乐园二巷4号,中和里27号,中山大道西105号、183号2栋。
(四)珠吉街道
1. 珠村北环路16号,珠村上社新村一巷2号,珠村北社大街八巷5号,珠村上社西边大街二巷1号、五巷5号,珠村北社隔塘大街四巷3号、五巷4号、六巷横一巷2号、七巷1号。
2. 珠村祠前街北2号,珠村祠前一街1号,珠村大塘边塘堂街60号,珠村华光新村8号。
3. 珠村南门二横街1号,珠村南门西大街14号,珠村文华塘基街8号。
4. 珠村西便大街六巷4号,珠村新降街一巷3号。
5. 珠村中东下街二巷3号,珠村中东上街一巷三横巷12号,珠村中东新街二巷10号、六巷6号。
6. 珠村文华新大街四巷3号,六巷1号,九巷2号,珠村文华大街六巷9号,十四巷5号,十七巷5号,十八巷3号、7号、9号,十九巷6号。
7. 珠村柴栏田北社新邨一巷4号、13号,二巷6号、7号、9号、10号,三巷6号、14号,五巷10号,六巷1号、2号,七巷4号,八巷2号。
8. 珠村柴栏田南便新邨一巷2号,二巷1号,五巷4号,六巷1号、3号,七巷4号、7号,十一巷1号、3号。
9. 珠村上社北街二巷3号、4号之一、5号之一、6号,珠村上社北街一巷1号。
10. 珠村上社大街1号之二、12号,三巷5号、8号,八巷1号、2号、6号之一,十一巷2号、4号、4号之一、6号、8号,三横巷1号,八横巷2号、3号、3号之一、4号、8号,十一横巷2号。
11. 吉山东新街西一横巷1号之二,二横巷1号、2号、3号。
12. 吉山下街十一巷5号之一,十七巷6号、14号、16号,二十四巷12号、12号之一、12号之三。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二、天河区除高风险区外,其他区域均为低风险区。
相关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相应区域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 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
员村街道
生活、医疗服务热线:020-37034287
长兴街道
生活、医疗服务热线:020-37213001
棠下街道
生活、医疗服务热线:020-85544836
珠吉街道
生活、医疗服务热线:020-89856560
广州市天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广州越秀:除第35、36号通告划定区域外,此前发布的其他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12月1日,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优化完善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37号)明确,除第35、36号通告划定区域外,此前发布的其他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第35、36号通告划定的风险区域具体如下:
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划定和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第36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综合研判,调整风险区域如下:
一、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
白云街:东船上街36号和34号,筑南新街8号。
登峰街:麓景路105号、107号。
大塘街:文德北路146号-1。
梅花村街:东兴北路61号。
六榕街:仓前街13号、15号。
黄花岗街:先烈中路81号大院6号之二,先烈中路102号之二华盛大厦,永福路40号盛大国际汽配城。
二、划定以下区域为高风险区,实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人民街:大新路濠畔街66号。
矿泉街:北站路北站新村120号、机务段大街88号。
上述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的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
人民街:
生活服务热线:83337023
医疗服务热线:15323383568、81889971-8000
矿泉街:
生活服务热线:36376499(24小时),36306027(北站社区9:00—18:00),86529722(机务段社区9:00—18:00)
医疗服务热线:19396885842(24小时)
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1日
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管控区域的通告(第35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决定自11月30日起调整越秀区管控区域。
划定以下范围为高风险区:
洪桥街:局前街9号之二,高阳里4号,高阳里11号,环市中路268号之一、之二,马庄一巷16号。
北京街:连新路莲花井81号,正南路都府街20号、22号,解放北路长泰里5号,连新路莲花井89号,仓边路登云里4号,大南路132号。
六榕街:仓前街13号、15号,百灵路2号108铺。
光塔街:解放中路学宫街56号,惠福西路庆福里10号,海珠北路书同巷6-1号,惠福西路毕公巷29号,光塔路玛瑙巷19号、19号之一。
人民街:濠畔街76号、82号、98号,天成路蒲苞巷,状元坊18号之二,解放南路石亭巷18号之一,大德路124号,状元坊96号后座,仁济路46号后座,人民南路206号、208号,一德路广济新街39号,迎珠街52号,大新路419号,长堤大马路230号。
东山街:江岭西1号。
梅花村街:东兴北路61号,东郊市场2号、3号,东风东路787号东景街8号,东风东路787号东景街3号,共和六巷50、52号,东泰路38号。
黄花岗街:先烈中路81号大院6号之二,先烈中路102号之二,永福路40号,淘金东横路11号c5二栋,水荫路34号大院13号,水荫路34号大院15栋,云鹤北街11巷9号,先烈中路98号之三、之四、之五,水荫路66号之二,水荫路43号,水荫路119号3栋1单元,水荫路58号。
华乐街:淘金东路39号,淘金街13号,青菜东58号,淘金街48号。
建设街:北较场横路3号大院1号,建设二马路东六街2号,黄华路中约外街3号之一,黄华路48号,环市中路327号之二,环市中路310号。
大塘街:仁庆里3号、5号,德政北路500号、512号、514号,大塘街62号、66号,越秀北路55号、63号,中山三路80号,德政中路德仁里2号、4号。
珠光街:东园路22号,万福路291号,八旗二马路94号,八旗二马路40号之三,沿江中路275号,荣利新街49号,东堤五马路19号,万福路133号之三。
大东街:东华西路90号,五常里15号之一,东湖路25号。
白云街:绿茵路8号。
登峰街:宝汉直街2号之一、8号之三,东胜街8号、20号、28号、36号、34号社区、49号、53号、59号、77号、79号、83号(及前座)、85号、87号,东胜二街11栋,东胜街二巷17号,东胜街三巷1号、3号、11号,东胜街四巷3号,恒福路41号、264号,恒福路93号23栋,横枝岗19号、21号、23号、25号、27号、31号、43号、54号,横枝岗2号大院自编9栋,横枝岗一街7号、15号,横枝岗一街一巷1号、10号、14号、23号,金钗二巷3号,金贵村五街五号,麓景路91号、105号,南约直街2巷22号,南约直街80号,平安里5号,浦涧路16号,上塘街8巷7号,西约后街54号,下塘村前街29号,象岗后街14号,永泰路52号。
矿泉街:前进西三巷1号,前进西四巷9号,朝阳三巷18号,向阳一巷2号,向阳大街14号、38号,永红大街26号、40号,前进西三巷1号,人民九巷3号、4号,洪荫围15号,三元里大道501号,永红四巷26号,王圣堂莲塘街15号,朝阳七巷42号之5,朝阳七巷42-10,王圣堂莲塘前街6号之二,向阳西街95号、122号,北站新村120号,机务段大街306号。
上述风险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相应区域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特此通告。
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
广州花都:对辖内风险区域进行重新调整
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第199号)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发布之时起,对花都区风险区域重新调整如下:
一、高风险区
(一)新华街
田美上庄天贵二巷3号。
(二)秀全街
1.保利水晶花园1栋、3栋、7栋、8栋、9栋,5街1-8号。
2.花港大道15号1号厂房。
3.南岳大街214号。
(三)花山镇
1.南村13队3巷1号。
2.菊花石大道285号宿舍楼。
(四)炭步镇
1.颐和盛世小区3栋。
2.颐和盛世小区G2(01-02)、G2(03-04)。
(五)狮岭镇
1.御华园东南侧工地宿舍。
2.雅居乐岭会2栋。
3.合成村新城街七之四队舒安公寓。
4.旗岭丰盛街6号德信烟酒商行。
5.杨仙路27号。
6.老鸦斗大街6号。
7.狮中路9-1号。
8.皮革城金豪公寓。
9.新扬村九队西五巷1号。
10.永发公寓(合成北路东九巷10-3号)。
11.旗岭滨河园三巷8号。
12.河滨西路11号。
13.联合村白池塘六巷4号。
14.新花路10号宿舍楼。
15.广东省高新技术高级技工学校静雅苑。
16.芙蓉大道北40-9号。
17.合成村大岭迳口路4号。
18.南合二街22号。
以上区域落实“足不出户、上门服务”措施。
二、低风险区
新华街、秀全街、花山镇、炭步镇、狮岭镇(高风险区除外),落实“个人防护、避免聚集”措施。
特此通告。
广州市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1日
来源:广州天河发布、广州越秀发布、广州花都发布
编辑:任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