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元法律顾问包年”被指不正当竞争,深圳律协发布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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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2-12-09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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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深圳市律师协会发布《恶性低价竞争行为查处工作规则》,据了解,这是广东省范围内首个针对律师行业反不正当竞争的规定,深圳律协更是全国首个将“恶性低价竞争行为”明确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并配套查处规则加以约束的律师协会。此《规则》将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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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该规定所指的恶性低价竞争是指无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成本或不合理的收费标准为条件,进行业务承揽、争揽或竞争的不正当行为。市律协将设立恶性低价竞争行为审查委员会,对被调查会员是否构成恶性低价竞争进行审议,审查委成员由市律协全体理事和秘书处秘书长构成,由市律协会长担任审查委主任。

市律协会员违规行为调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调查委”)负责对涉嫌恶性低价竞争行为的投诉案件进行立案审查和调查。调查委对投诉案件进行调查后,认为涉嫌构成恶性低价竞争行为的,应形成书面调查报告,连同案件材料一并移送市律协会员违规行为惩戒工作委员会。而后将经过听证、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裁定,被认定构成恶性低价竞争行为的,由惩戒委视情节给予行业处分、处理。依据深圳市律师协会权限,可以作出的处分措施包括训诫、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以及中止会员权利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这五种,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除给予行业处分外,还会同时移送司法行政机关并建议对违纪律师、律师事务所给予行政处罚。

深圳律师协会副会长赵东川介绍,近年来,受疫情和其他多种因素影响,法律服务市场不段出现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在这些不正当竞争行为当中,尤其是恶性低价竞争,深受广大律师群体诟病。目前深圳律师行业恶性低价竞争的情况主要呈现如下几个特点。第一,常见于通过互联网方式招揽法律服务的情形。个别律师甚至律所通过互联网方式以明显低于成本的价格招揽业务,例如出具律师函6.6元,99元法律顾问包年。第二、疫情影响下,个别缺乏案源的青年律师通过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获取业务机。第三、在最低价中标规则的影响下,直接零报价抢占法律服务市场。深圳市律协认为,无论处于何种目的和动机,无底线的恶性低价竞争将对行业高质量发展造成不可避免的损害。

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杨逍介绍,除了出台此《规则》外,未来,协会还会继续采取更多预防性措施减少恶性低价竞争的行为,引导全市律师、律师事务所制定公平合理的法律服务收费标准,以行业的内部力量来减少恶性低价竞争的乱象。此外,深圳律协已在积极协助有关主管部门整治行业乱象,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及良好的执业环境,“一方会加强行业自律和促进自身专业水平,另一方面会净化法律服务市场、改善律师执业环境”。

采写:南都记者 吴灵珊

编辑: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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