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何生廷 通讯员杨爱红 近日,“广州市南沙区法律援助处指派陈辉、刘璇律师对吴某某离婚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入选广东省2022年民事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这是全省民事法援十大典型案例中广州市唯一入选的案例。
据了解,该案件的受援人吴某某是先天听力障碍的残疾人,其丈夫鲁某某已离家10多年杳无音信,吴某某带着婚生女儿和父母居住在村里,吴某某一直想离婚,此前也向法院起诉过离婚,因鲁某某的户籍地在贵州安顺,案件被移送到鲁某某户籍地法院后石沉大海。
南沙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员在走访辖区村民委员会时了解到吴某某的无助后,当场指派辖区司法所所长跟进处理。在辖区司法所的指导下,吴某某于2021年4月7日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南沙区法律援助处当日完成受理、审查,并决定予以法律援助。
考虑到受援人吴某某是女性,又是聋哑人,为方便案件的办理,南沙区法律援助处指派了南沙区司法局两名女性公职律师陈辉、刘璇承办该案。
同时考虑到受援人想要尽快离婚的诉求,该案承办律师决定采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这是目前最快的方式。因为鲁某某户籍地在贵州,该案件移送至贵州省安顺市某区人民法院。
在该案办理期间,从办理委托手续,搜集证据,到送达和解释判决文书,承办律师全程主动上门服务,从未让受援人“跑腿”,最终实现了受援人吴某某的离婚诉求,并为受援人吴某某争取到了其女儿的抚养权。
贵州省安顺市某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30日作出判决,判决原告吴某某与被告鲁某某离婚;婚生女孩由原告吴某某直接抚养;被告鲁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抚养费至女儿年满十八周岁时止。该判决经公告送达已于今年4月13日生效。
据了解,广州市南沙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法律援助的生命线,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法律援助工作的尺度,按照咨询接待便民化、办案程序规范化、案件管理信息化、结案归档标准化的“四化”标准,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行为,建立南沙区法律援助案件评查专家库,开展常态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努力让每一位受援人在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中感受到法治的温度和法律的公平正义。
接下来,南沙区司法局将着眼于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增强服务能力,更好地担负起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使命。
编辑:何生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