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问题引起关注。1月4日,南都记者从揭阳市公安局了解到,近日,榕城、揭东、揭西警方先后查处4宗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多人因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被拘留。
据“平安揭阳”消息,1月1日晚,榕城分局先后在万达广场和进贤门景观大桥附近,各查处一起非法买卖、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现场收缴烟花一批,查获涉案人员2名,扣押涉案三轮车、面包车各1辆。
南都记者从榕城公安分局了解到,在未取得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许可证的情况下,嫌疑人林某沛于1月1日8时多到外地采购烟花,当日20时许在榕城区万达广场一号门附近路边非法销售;嫌疑人林某于1月1日20时许在揭阳市榕城区溪南街道东寨村沿江路进贤门景观大桥附近摆摊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总价值约2000多元。目前,两名违法人员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平安揭阳”消息称,1月1日晚,揭西县局巡逻警力先后在棉湖公园前、棉湖镇金水湾路段查获6名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嫌疑人,收缴烟花爆竹一批。1月2日傍晚,揭东分局在磐东街道查处一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店铺,现场查获8个品种烟花爆竹一批,抓获违法嫌疑人1名,相关违法人员已被依法处理。
揭阳公安提醒,购买、燃放非法生产、销售的烟花爆竹极易引发事故,不合格的烟花爆竹在运输、存储、燃放过程中极易引发火灾和炸伤人的事故。违反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条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采写:实习生 林悦 南都记者 郑璇真
编辑:张亚莉,向雪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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