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总价值200万元消费券!江门江海新春惠民领券指南来啦

南方都市报APP • 南都江门
原创2023-01-13 16:22

南都讯 日前,南都记者从江海区经促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工作部署,营造岁末年初良好消费氛围,进一步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提振大众消费信心,激发市场消费活力,在江海区开展“气扬眉 活力江海”2023迎新春促消费系列活动,面向全社会发放总价值200万元的惠民消费券。

活动时间:2023年1月19日至2月15日

消费券分两轮发放

第一轮:

发放时间:2023年1月19日10:00—1月28日23:59,发放3万张通用券(1.5万张满100减20,1.5万张满200减40)、1.2万张餐住券(0.6万张满200减40,0.6万张满300减60),总价值150万元。

核销时间:2023年1月19日10:00—1月28日23:59,即抢即用。

二轮:

发放时间:2023年2月1日10:00—2月15日23:59,发放1万张通用券(0.5万张满100减20,0.5万张满200减40)、0.4万张餐住券(0.2万张满200减40,0.2万张满300减60),总价值50万元。核销时间:2023年2月1日10:00—2月15日23:59,即抢即用。

活动对象:江海区市民和来江海区游客

抢券路径:市民每轮可搜索进入【江门高新】微信公众号,在服务菜单中点击“惠民消费”进行领券,并有效期内前往指定的零售(不含汽车)、餐饮、住宿业商户消费,即可享受消费立减优惠。

领券提示:

1.领券后在微信卡包中查看已领取的票券,也可以微信搜索进入“全民惠”小程序中查看。

2.在每轮活动中,单用户单种面额消费券限领1张,累计限领4张,名额有限,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3.消费券仅适用于江海区内实体店线下消费,不可用于线上点外卖。

4.每笔消费限用1张消费券,可在商家其他优惠活动基础上叠加使用。

5.消费券不能转让,不能共享,在规定核销有效期内使用完毕,有效期结束后未核销消费券的相应资金,由区经促局退回区财政局。

商户报名指南

商家范围

1.在江海区行政区域内办理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守法经营,可支持使用线上支付的行业实体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餐饮类、零售类(不含汽车销售)、住宿类行业。

3.交易发生地在江海区行政区域内。

报名时间

2023年1月12日—1月28日,其中,1月15日17时前报名成功并通过审核的商户可参与两轮消费券活动;1月28日前报名成功并通过审核的商户只可参与二轮消费券活动

报名须知

1.诚信经营。参与消费券活动的商家须承诺诚信经营。如参与活动的商家存在“先涨价再打折”“虚假交易套取财政资金”等不诚信行为,经核实后立即取消活动参与资格,涉嫌违法的依法处理。 

2.营造氛围。参加消费券活动的商户要营造浓厚活动氛围,向消费者提示本商家为活动参与商家,为消费者使用消费券提供便利服务。

3.叠加优惠。鼓励商家参与政府惠民消费活动的同时,同步同频开展优惠活动,形成叠加效应

4.落实疫情防控职责。参加消费券活动的商家要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防疫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商家报名入口

报名链接:

https://docs.qq.com/form/page/DWFp2TWNSaktlU0p6

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商家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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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记者 严亮 通讯员陈晓君

编辑:严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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