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要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近日,东莞一男子酒驾被交警部门在厚街查获。民警经调查发现,涉案男子在同一地点,不到一年接连两次被查,有过多次涉酒驾驶“前科”。目前,警方已依法对其进行拘留并处罚款。
1月12日晚上9时27分许,东莞交警厚街大队执勤人员在莞太路碧桂园路段设卡开展酒驾查处行动,在对一辆车牌号为粤S19***的小客车进行例行检查时,闻到驾驶人李某的身上有一股浓重的酒味,执勤人员立即对李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5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调查,李某曾于2021年2月在厚街莞太路碧桂园路段因醉酒驾驶被吊销驾驶证;2022年4月李某在厚街大道因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被电子警察查获,被传唤到交警大队接受过处理;今年1月12日晚,李某与朋友喝酒后再次酒后驾车上路,结果在同一地点再次被交警查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厚街交警大队依法对李某驾驶证被吊销后驾驶汽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处以15日行政拘留。
春节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严管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肇事肇祸。东莞厚街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酒后驾驶危害大、后果重,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家庭幸福,请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酒后驾车。
采写:南都记者莫晓东 通讯员朱穆
编辑:莫晓东,唐国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