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的士凌晨起火殃及后车!车主望加快理赔

南方都市报APP • 记者帮
原创2023-01-31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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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倒霉,停在前面的车起火,把我的车烧得不成样!”近日,车主黄先生向南都“记者帮”反映称,1月15日,其将一辆SUV停靠在越秀区白云路附近路段,不想次日凌晨,停靠在正前方的出租车突然起火,导致SUV车头损毁严重,目前保险理赔流程仍在进行中,希望记者帮关注。

前车起火后连累后车

后车损毁严重

据黄先生介绍,事发前一晚,他的黑色SUV临时停靠在越秀区白云路附近路边。次日凌晨3点左右,他突然接到交警电话,被告知其车子“可能被其他车自燃烧了”。他赶到现场发现,消防部门已将火势扑灭,地面残留一地的消防泡沫,其SUV车头严重损毁,前挡风玻璃爆裂,而停在前方的黄色出租车已烧得只剩车壳。交警确定出租车方全责,但由于不是交通事故,属于消防事故,交由消防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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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火现场视频截图。受访者提供

据视频显示,事发当日凌晨2时31分,一名男子从黄色出租车下车,车门还开着,此时车内突然出现浓烟,随后有明显火光,紧接着车上蹿起数米高的明火,火光冲天,火势波及停在后方的黑色SUV,SUV车头部分被火光笼罩,男子则在起火车辆一旁紧急拨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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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先生的SUV车头受损。受访者提供

车主:希望推进理赔事宜

据了解,目前为涉事出租车承保的保险公司已进入理赔流程,黄先生的SUV被送往4S店定损。黄先生出示的购车发票显示,该车于2020年初购买,价格约22.5万元,其中包含车价和购置税。车辆保险于今年1月10日到期后,他刚购买为期1年的新保险。此次事件为黄先生的生活带来不便,他过年没法用车,每天上下班往返于佛山和广州,现在只能改坐地铁再打车。

黄先生表示,他与对接的广骏集团安全员沟通多次,希望推进保险理赔事宜,假如定损后保险公司赔付价格过低,他希望出租车所属的广骏集团能酌情给予补偿,如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尽可能减少我的损失”“之前说等年后答复,现在过完年还没有明确答复”。

出租车公司:

已进入保险理赔流程

将协助后续赔付

涉事出租车司机郭师傅表示,事发当天他已停车收工,发现出租车突然间冒烟,“电池每天都换的,这部是换电车。”郭师傅强调,目前事故原因仍需要等待消防部门的鉴定报告,“消防的证明出来后才能出险”,具体情况需找车队了解。

广骏集团则对此回应,公司严格按照交通法规,为每辆投产的出租车购买商业保险。公司对此事十分重视,一直积极和车主沟通,同时第一时间通知对应的保险公司。目前,保险公司已进入正常赔付流程,流程中,首先由消防部门出一个起火原因报告,对事件起火原因进行定性。由于恰逢春节,保险理赔流程还在进行中,接下来公司将积极与保险公司、消防部门跟进此事,促进流程进度,协助黄先生的车辆进行后续赔付。

律师说法:

如出租车因自燃导致他人损失

其权利人应担责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邓刚律师表示,按照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如果只是造成财产损失而没有导致人身损害的,被侵权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可能不会得到支持。

出租车的权利人有义务保障车辆在安全状态。如果出租车因自燃而导致他人财产损失的,其权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现有的规定,在出租车权利人存在侵权行为的情况下,黄先生作为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出租车的权利人赔偿其车辆因严重烧毁而导致的合理财产损失。如果车辆报废,该车车主购置车辆所产生的税费可以被理解为发生的损失,但应参考车辆的使用时间、行驶里程折算。由于精神损害赔偿主要适用于人身损害的情形,如果被侵权人并没有受到人身伤害,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可能没有法律依据。此外,除非被侵权人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其实际上存在误工损失和损失数额,否则其主张的误工费可能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他称,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于赔偿的金额存在争议且无法协商一致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诉讼中申请对其损害、损失情况进行鉴定或评估,最终由法院认定赔偿范围和赔偿金额。


采写:南都记者 杨婷

编辑: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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