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税务总局1月31日消息,2022年,税务部门对部分高风险行业开展专项整治,特别是持续加强文娱领域综合治理,查处了一批演艺明星和网络主播偷逃税款案件。全年累计曝光716起骗取留抵退税案件、22起虚开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案件、10起涉税中介及其从业人员违法违规案件、6起演艺明星和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件。
南都大数据研究院梳理税务部门曝光的案件发现,2022年至少有4起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件,分别是网络主播平荣、网络主播徐国豪、网络主播孙自烜、网络主播范思峰偷逃税案件。
梳理案由及处罚情况可以看出,隐匿直播平台取得的佣金收入,虚假申报偷逃税款;设立公司虚构业务,将直播佣金转化为企业经营所得,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等是网络主播偷逃税常见的手法。
偷逃税金额方面,最高的是网络主播徐国豪,共计3888.72万元,其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8亿元。金额最低的是网络主播范思峰,共计偷逃税268.45万元,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49.5万元。
去年以来,相关部门多次为网络主播敲响依法纳税的“警钟”。去年3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网络直播发布者规范纳税、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也要求网络直播平台、网络直播服务机构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6月22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关于《网络主播行为规范》的通知,为网络主播行为划定了底线和红线,明确网络主播需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2022年曝光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件及处罚情况
2022年2月
网络主播平荣(网名:驴嫂平荣)
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直播带货佣金收入偷逃个人所得税1926.05万元,未依法申报其他生产经营收入少缴有关税款1450.72万元。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0.6倍罚款,共计6200.3万元。
2022年6月
网络主播徐国豪
2019年至2020年期间,取得直播打赏收入,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1755.57万元。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等方式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1914.19万元,少缴其他税费218.96万元。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8亿元。
2022年6月
网络主播孙自烜(网名:帝师)
2019年至2020年期间,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197.86万元。通过借助中间公司隐匿个人取得的直播打赏收入偷逃个人所得税220.12万元,少缴其他税费34.76万元。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罚款,共计1171.45万元。
2022年6月
网络主播范思峰
2017年7月至2021年12月期间,以直播带货方式取得销售收入,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167.89万元,少缴其他税费100.56万元。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49.5万元。
南都大数据研究院 网络内容生态治理研究中心
采写:南都记者 张雨亭
编辑:张雨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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