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开展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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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3-02-06 18:35

2月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为拓展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新空间,满足人民群众亲近自然、休闲游憩、运动健身新需求新期待,我国将开展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组织本地区有关城市开展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试点时间为1年。其中,南方地区(华南、华东、华中以及除西藏以外的西南地区)要按照应试尽试原则,积极开展试点工作,逐步扩大开放共享区域。其他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试点城市,合理确定开放共享区域,以点带面,逐步探索建立轮换制养护等管理机制,不断推动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

各试点城市要认真梳理公园绿地中的空闲地、可供游憩活动的草坪区和林下空间等,以及周边服务设施配置情况,建立可供开放共享的绿地台账。开放共享区域应处于地形相对平整,服务设施、应急保障相对完善和便捷的区域,避开存在自然灾害风险以及生态脆弱区域,避开易干扰野生动物繁衍和活动区域。

此外,《通知》强调,各试点城市要科学编制试点实施方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园绿地中可开放共享区域、开放时间、可开展的活动类型、游客承载量,以及完善设施配套、提升服务功能、加强植物养护管理和游客服务保障等措施。其中,开放用于游憩活动的草坪区域要根据植物生长周期和特性,推广地块轮换养护管理等制度,避免植被被过度踩踏影响正常生长。鼓励各地拓展开放共享的绿地类型,增加绿色活动空间等。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

编辑:王泉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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