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发布公告,为便利粤港澳大湾区人才从事科研学术交流活动,促进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自2023年2月20日起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试点实施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政策。根据该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工作的内地杰出人才、科研人才、文教人才、卫健人才、法律人才、其他人才等6类人才可以申办往来港澳人才签注。这6类人才可单独或者同时申请办理赴香港人才签注和赴澳门人才签注,其中,杰出人才可以申办有效期5年的人才签注。(南都湾财社记者 马建忠)
编辑:马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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