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酪博士回应损害竞争对手商誉被罚:宣传方式失当,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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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3-02-09 18:30

近日,奶酪博士(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奶酪博士”)因损害竞争对手的商品声誉,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万元,引发关注。2月9日,奶酪博士向南都记者回应称,该事件属于个别渠道存在的产品宣传方式失当,公司已进行严格整改。南都记者留意到,近年来,奶酪市场竞争激烈,业内也多有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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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记者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奶酪博士因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该局罚款10万元。

2月9日,奶酪博士向南都记者回应称,该事件属于个别渠道存在的产品宣传方式失当,公司高度重视,并已进行严格整改。

据了解,奶酪博士成立于2019年5月27日,注册资本233.9719万元。2020年该公司曾获得挑战者创投、红杉中国种子基金投资。2021年,其获得来自红杉资本、万物资本、挑战者创投等机构的新一轮融资。

南都记者注意到,近年来,乳制品企业纷纷布局奶酪赛道,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也出现不少营销上虚假宣传、损害竞争对手商业声誉等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案例。

南都记者了解到,2022年11月9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网络交易执法领域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北京乐纯悠品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纯”)损害竞争对手商品声誉案。据披露,乐纯在对所售的乐纯儿童乳酪棒进行宣传时称,妙可蓝多奶酪棒和百吉福成长奶酪含有大量添加剂,吃多了会影响孩子身体发育,暗示选择乐纯儿童乳酪棒才能“不踩坑”。乐纯的上述行为属于损害竞争对手商品声誉的商业诋毁行为,执法机关责令乐纯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10万元。

另据信用中国官网,上海高夫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夫”)因发布虚假广告被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50元。高夫于2022年3月1日起,为了宣传其公司销售的“多美鲜瑞士大孔奶酪”商品,在网店发布含有“低钠”字样的宣传语,该产品标签营养成分表标注“每100g纳含量为400mg”。根据《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要求,钠含量小于等于120mg/100g(固体)方可声称“低钠”,高夫将不符合低钠标准的产品宣传为“低钠”。高夫已于2022年5月10日修改该网页广告,改正了违法行为。

采写:南都记者 冯奕然

编辑:张亚莉,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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