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技术调查官,很多人可能会好奇——这到底是个什么“官”?2023年2月15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举行了一场聘任仪式,新选任的技术调查官现场揭秘,如何帮助法官破译知识产权案件“技术密码”。
据南都记者了解,知识产权案件中法律事实和技术事实往往交织在一起,呈现专业门槛高、类型新、技术复杂等特点。2014年12月,最高法发文首次明确技术调查官制度。为更好适应审判工作需求,本次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共选任兼职技术调查官115人,涵盖机械、化学、医药、材料、通信、电学等各个技术领域。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官张辉告诉南都记者,“我们是围绕在法官身边的技术翻译、技术参谋。虽然带有‘官’字,但这并非一个行政岗位。我们坚持中立态度,只向法官陈述查明的技术事实,不直接决定案件裁判结果。”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聘任115名技术调查官
张辉是一名来自医药生物领域的技术专家,从事技术类工作已有二十多年。此次和他一起接过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官聘任书的“技术大咖”共有115人,整体数量较此前三批明显增加。他们来自机械、医药等技术领域,平均年龄41岁,研究生以上学历占比83%,博士占比40%,从事相关领域技术研究工作平均年限15年。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官聘任仪式现场。南都记者李玲/摄
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介绍,此次来自高校、研究院所、医院的技术调查官数量明显增加,整体形成专利审查行政机关和高校、研究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及企业“三五二”来源比例结构,以充分发挥不同岗位人员的经验和实践优势。
事实上,国内技术调查官制度伴随知识产权法院而生。2014年11月6日,中国首个知识产权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挂牌成立。此后,广州及上海的知识产权法院也相继成立,成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专门法院。
在知识产权法院管辖的案件中,涉技术类案件是重要组成部分。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为例,自2014年11月成立以来,该院已受理与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等相关的技术类案件2.3万件,审结2万件。
随着高新技术不断发展,涉专业技术的案件纠纷逐年增多;由于绝大多数法官不具备理工专业技术背景,在理解某些技术问题上可能存在困难与偏差,从而影响审判质效。
为解决这一难题,这些年技术调查官作为审判辅助人员开始参与知识产权技术类案件的审理。2014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相关暂行规定,首次明确了技术调查官制度。2019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又发布的《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知识产权案件诉讼活动的若干规定》进一步明确,人民法院审理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案件时,可以指派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
据南都记者了解,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2015年10月22日成立技术调查室,首批选任37名技术调查官。七年多来,先后选任三批次技术调查官共计183人,总计参与3281件技术类案件的技术事实查明工作。
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这些案件审理过程中,技术调查官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技术优势,帮助合议庭快速、准确理解计算机软件、处理器芯片、“明星”药品等前沿复杂领域的技术事实,为案件的妥善审理作出了重要贡献。
戳破创新假象,助力法官查明技术事实
在技术类案件审判中,技术调查官如何“助攻”法官拨开技术的“面纱”,背后又有怎样的故事?2月15日,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聘任仪式上,张辉作为续聘技术调查官代表分享了自己的经历。
据南都记者了解,法官在接手相关技术类案件后,如果认为无法理清案件涉及的技术事实和技术争议焦点,可向法院的技术调查室提出申请,指派技术调查官参与案件。
这一工作流程通过北京知产法院开发的“技术调查官工作系统app”及电脑客户端系统即可线上完成。法官通过内网完成申请、指派操作,技术调查官可以在外网登陆个人系统完成接受指派、交办事项等工作内容。
据南都记者了解,技术调查官在承接案件前,有一个环节必不可少。2017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制定了相关实施细则,细化了技术调查官回避的情形、事由、处置方法、后果等。其中明确“技术调查官与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应当自行回避”。同时,针对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法院也定期举办廉政教育专题培训,要求技术调查官签署廉政承诺书。
张辉告诉南都记者,“在开展完廉政风险排查后,技术调查官还需要核实案件涉及的技术领域是否对口,并确定自身的时间安排能否配合法官的工作。”
作为技术调查官,张辉的工作内容是在上庭前,通读涉案的相关背景材料。他说如果遇到复杂疑难案件,有的光是专利说明书就有两三百页,证据材料叠起来也有半米高,这意味着技术调查官需花上足够时间,才能对涉案的专利技术理解透彻,并梳理出相关技术方案和技术争议焦点。
在庭上,技术调查官的座位设在法官助理的左侧,可以就技术争议问题提问各方当事人,其目的也是为了帮助法官快速了解技术事实,以便法官作出最后的判决。
截至目前,张辉共参与了50多件技术类案件的技术调查工作。他擅长的领域是生物医药,这类案件大多涉及对技术效果的判断。张辉发现,有的当事人为强调技术效果,有意创造不属于本领域常用且未经同行评议的技术概念。此时技术调查官需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纠正一些当事人故意混淆、过度解读的技术内容。
还有的当事人为说明技术创新效果,将相关技术的贡献进行“张冠李戴”。张辉举例,之前参与审理的一起医药案件中,发明人主张他的制药具有创新性——不仅在发明的撰写上有意曲解,而且试图将技术引导到与之无关的其他工艺特征上。
但是通过仔细调查整个完整工艺的每个技术特征、技术细节,张辉发现这个粉末使用了某个已知的常用制药设备。由于对于这一技术事实的精确识别,该案争议的工艺步骤与技术效果的关联性等问题,最终得以准确认定。
司法保护如何促进科技创新引关注
从起初只会撰写简单的技术意见,自顾自睱地讲解技术方案,到逐渐抓清技术争议的焦点、摸清法官技术理解的难点,以及突破技术表达的晦涩点,张辉对技术调查官的工作有了更多的理解与感触。
张辉注意到,在一些技术类案件中,以前当事人常会在庭上重复叙述技术细节,生怕法官听不明白。在技术调查官的帮助下,法官可以快速了解技术内容,有的法官甚至会主动对当事人说,“你看我理解得对不对”,当事人听完后很服气。如此一来,法官也可以抓住案件重点往下审理,这有助于提升审判效率。
张辉表示,各行各业都有圈外人难以听懂的专业术语,技术调查官要避免用一个晦涩的技术术语去解释另一个专业术语。在向法官讲解技术方案时应当尽量通俗化,建议从生活中可以感知到的产品实物及相关故事引入。
对较复杂的技术路线、专利技术,张辉表示可以借助整体性的流程图或者思维导图说明进行说明。此外,技术调查官在具体案件中应当深入细节、注意纠错,精准识别创新技术。
值得一提的是,为更好推进技术调查官制度,法院也探索积累了不少经验。北京知产法院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快速、精准对接技术调查官资源与法官的办案需求,是技术调查官指派工作的核心要义。为此,法院将技术领域做了三级分类,由经验丰富的技术调查官兼负技术领域识别工作,准确甄别案件所涉具体技术领域,并在此基础上指派最适配的技术调查官。
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涉及交叉学科的案件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设置“双技术调查官”,指派两名技术调查官共同参与,共同服务案件审理需要。针对基层法院反映的知识产权案件多、专业技术人员少、审理效率低等问题,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也探索建立了技术调查官资源共享机制。据悉,该院的技术调查官曾参与审理北京高院、北京各基层法院的43件技术类案件,京外法院4件重大疑难案件。
通过这些年的实践,张辉深感技术调查官工作的“厚重感”。他告诉南都记者,科技的不断发展催生了chatGPT等新事物,随之而来的知识产权技术类纠纷也在增多,司法保护如何更好地促进科技创新值得关注。
在他看来,技术调查官是一群围绕在法官身边的技术翻译、技术参谋,跟着法官站在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创新的第一线。这份工作承载着对创新的认识、识别和支持,也肩负着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创新发展的使命。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李玲
视频:南都记者王子黎
编辑: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