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未成年人巨额充值玩游戏,究竟是家长疏忽责任自担,还是应由游戏公司退还?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给出了答案,在最近曝光的一起案例中,一名10岁娃充值1万多元购买游戏道具,家长发现后联系退还,却被游戏公司以“孩子瞒着父母充值责任不在公司,是家长的疏忽,家长不应该把过错都归咎于公司”为由拒绝。后经法院调解,游戏公司最终同意退款。
游戏公司一度拒绝退还充值费用,称是家长疏忽
据法院介绍,小睿今年10岁,是一名四年级小学生,其偷偷玩手机系统自带游戏中心里的一款游戏,并学会了用父母的微信和支付宝充值买游戏道具。当小睿的父母察觉时,孩子已经为游戏充值花费了一万余元,于是立即找到运营该款游戏的公司,要求退款无果,遂将游戏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还转账充值的10073.6元。
对于家长的起诉,涉事游戏公司解释,小睿所玩游戏,面向的是成年人,公司已在登录页面设置了弹窗,提示访问网页者须为成年人。小睿虽未成年,但从其熟练的游戏操作行为来看,公司无法判断他是否成年。此外,小睿登录游戏较为频繁,充值的次数不止一两次,说明其可以自由掌控手机和充值来源,孩子瞒着父母充值责任不在公司,是家长的疏忽,家长不应该把过错都归咎于公司。
法院称,承办法官考虑到小睿年仅10岁,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短时间内给游戏充值万元,确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在与小睿母亲一一核实孩子游戏时间、充值方式、消费金额等细节后,将案件交由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经调解员反复细致沟通,游戏公司最终同意退款。小睿母亲自愿撤回起诉。
法官:充值金额明显超出心智、年龄,可请求退还充值款
香洲法院法官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与其年龄、智力等不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非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不发生法律效力。可见,在家长不知情状况下,孩子自行进行游戏充值,若充值金额明显与其心智、年龄不匹配,则可请求退还充值款。
法官同时提醒,面对未成年人网络消费纠纷多发态势,父母应认真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日常生活中,家长应对孩子的娱乐方式进行监督,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和行为习惯,养成健康的娱乐方式,同时,要注意管理好自己的移动支付密码,避免孩子进行大额游戏消费,引发不必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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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