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书不能算偷?男子偷书32本价值四千元,被判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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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3-03-02 12:28

南都讯 记者陈文才 “窃书不能算偷,”“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在鲁迅的笔下孔乙己在面对取笑他的人时,曾如此堂而皇之地狡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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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窃书算不算偷?

去年9月,徐某在罗湖书城盗窃书籍32本,价值近四千元,被现场抓获。经查,徐某盗窃前科累累,窃书亦不是头一回。近日,罗湖区检察院依法对徐某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男子书城偷书被抓,称“忘记买单”

据罗湖区检察院披露,2022年9月13日下午,徐某来到深圳罗湖书城,盗窃多本图书放进了自己的双肩包里,在携赃逃离现场的过程中被工作人员抓获,并扭送至派出所。

据介绍,徐某被抓获时,还辩称是想买书回家看、忘记买单了。而调查发现,徐某彼时正处于无业状态,被抓获时当场缴获书城的书籍32本,都是一些偏贵的书籍,价值近4000元。另外,被缴获的书籍大都是科技类书籍,只有初中学历的徐某根本看不懂,且这些书籍基本都是重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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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监控录像发现,徐某已经不是第一次来书城“窃书”了,他原来是个老手,因此,他早被书城的防损部门盯上了。

男子盗窃前科累累,近日被判6个月,并处罚金

审讯中,徐某对自己盗窃书籍的行为供认不讳。据徐某承认,其盗窃的书籍会被放到网上去卖。

同时,档案显示,徐某有多次盗窃前科,曾在多地、多处盗窃财物被行政拘留,甚至数次被法院判过刑。

2023年1月,罗湖区检察院,依法对徐某提起了公诉。徐某选择了认罪认罚,近日,法院以盗窃罪,已判处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编辑:陈文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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