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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密麻麻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排放在一起,这个场景过去很多人都见过,如今,随着共享单车行业进入有序竞争阶段,这个场景已经很少见了。不过,近日有人发现,石家庄市郊再添一处规模庞大的单车“坟场”,堆放着许多成色较新的共享单车、电单车。
去年5月,石家庄拍卖10万辆共享单车3年经营权,包括本地企业在内的五家企业,以10倍于起拍价的1.89亿超高价拍得特许经营权。高价竞拍中“出局”企业所运营的单车,就被闲置到扣车场,形成新的共享单车坟场。
目前共享单车市场已经进入平稳、有序发展的阶段,规模不断扩大。2021年中国共享单车市场规模达320亿元,较2020年增加了73亿元,同比增长29.55%。这个稳步增长的情况,证明了共享单车的价值。但这个巨大的市场,也被很多地方视为新的财源,多地通过公开拍卖、招投标或签署排他性协议等方式限制共享单车市场竞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也要求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即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各地不能设置不同的准入标准。
去年11月,国家发改委通报23起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其中多达15起案例涉及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通过公开拍卖、招投标或签署排他性协议等方式限制共享单车、助力车市场竞争的情况。国家发改委还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对照通报所列案例全面自查自纠。
但是,设立负面清单,用拍卖、招投标、排他协议限制竞争的现象仍然屡禁不止。这类做法,会造成一系列问题,最终损害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损害消费者利益。
首先,单车坟场造成大量可营运车辆浪费闲置。而且,不止一个地方设立准入标准,而各地对共享单车、电单车的硬件准入标准也不同,这些石家庄的车也很难运到其他城市使用。比如,当A型车只能进入A城市的时候,那么,为了避免浪费,企业就不得不提高竞拍价格,去获得经营资质,否则就会产生巨大的浪费。
其次,这会损害消费者利益。企业花费巨资拍到了资质,运营成本自然上去了,为收回投资,就会超额投放,实力不足的本地共享单车企业,会倒卖配额。某种程度上,公共资源拍卖就是通过企业,向直接使用资源的最终消费者收费。很多拍卖共享单车准入资质的城市,共享单车都在悄然涨价。即便拍得资质的时候,约定不得涨价,但共享单车企业也可以通过缩短用户使用时间的方式,绕过这个约定。
与此同时,当企业出巨资购买了准入资质,一地政府就或多或少对其承担了某种程度上的义务,在管理上,就会对这类涨价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就意味着,“严进”会导致“宽管”,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成本。
分析共享单车与公共资源的关系,不能只看表象,也要看实质。整体来看,共享单车并非是在消耗公共资源,而是有效地提高了道路这个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减少了碳排放,整体上具有正外部性。
公共资源拍卖有其适应的具体场景,并不是所有的公共资源都适合被拍卖。当使用某种公共资源的消费者是少数群体的时候,拍卖机制是合理的。比如,高速公路、车牌,因为不是人人都有车。但是,像自行车、电动车这样的交通工具,使用人群广泛,和地铁的属性是差不多的,就不适宜拍卖。
各地违背国家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政策,设立包括共享单车在内的各种负面清单,虽然从短时间来看,可以给当地带来一笔收入,但却破坏了当地营商环境这个最大的公共资源。这是竭泽而渔、得不偿失的做法。
文l刘远举
编辑:何起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