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赵青 实习生马鑫宇 通讯员江蔼 “直播带货”新兴销售模式日渐蓬勃,直播间“云赌石”也逐渐兴起,但是翡翠原石交易存在射幸风险,经营者直播时未披露真实信息是否构成虚假宣传?原石“扒皮”后能否要求退货退款?
近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布一起相关案件。
2022年5月,王某在观看某珠宝店的翡翠原石直播间时,被主播介绍的一块翡翠原石吸引。
该翡翠原石窗口(原石表面皮层去除后的小口)经主播打光后,呈现出绿、白、紫三色,平整光滑、有润泽感。王某心动不已,遂支付5500元买下。
某珠宝店告知王某赌石存在风险,“扒皮”(去除原石表面皮层)后不支持退换货,但未告知原石在直播前已用蜂蜜水涂抹窗口的情况。
王某收到货后,发现原石与预期不符,整体发白且夹杂墨绿色,窗口呈现出机械打磨的凹凸痕迹、无润泽感。
王某认为,某珠宝店在直播时没有披露原石的真实信息,用经上色、增亮处理后的廉价原石冒充绿、紫双彩翡翠原石,致其受骗,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某珠宝店退货退款等。
某珠宝店辩称,“玩原石”有风险,扒皮后是否进色都属正常现象。案涉原石在王某购买后经过二次处理,影响二次销售,不同意退货退款。
广州互联网法院判决:某珠宝店退还王某价款5500元;王某退还某珠宝店案涉原石(已扒皮)一块,退货运费由某珠宝店负担。王某不退还的,折抵价款;驳回王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认为,翡翠原石交易存在一定的风险。翡翠原石在开采出来时,有一层风化皮包裹,无法知道其内的好坏,须切割后才能知道翡翠的质量。
消费者在切割前以相对低廉的价格购买原石,如切割后能得到品质上乘的翡翠,则获得一定利润;如切割后不能得到品质上乘的翡翠或没有切出翡翠,则承担亏损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地披露商品信息,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案涉翡翠原石进行了“开窗”处理,某珠宝店的主播直播时亦对原石窗口进行了重点展示,因此,原石窗口所展示的品相对于消费者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某珠宝店在原石窗口涂抹了蜂蜜水,导致展现的窗口部位的原石品相与实际存在差异,又未告知王某该事项,故可以认定某珠宝店未全面、准确披露原石的信息。
王某在下单时不知悉案涉原石的真实情况,要求“扒皮”导致原石不符合退货条件,不应认定属于王某的责任,故法院判决某珠宝店退货退款。
“赌石”是一种射幸行为,其行为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按照交易惯例,达成交易合意后,翡翠原石的涨跌风险由消费者自担,除非存在调包、假冒或其他欺诈情形。
“云赌石”由于无法直接感受原石性状,消费者会承担更高的风险。因此,经营者在直播间对于原石品相、窗口等的展示和描述,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选择。
广州市互联网法院法官冯立斌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进行翡翠原石等特殊商品的大额交易时,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可通过录制屏幕的方式保留直播间商品介绍视频,要在充分了解商品信息的前提下,谨慎理性购买。
经营者则应自觉诚信经营,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提示交易风险,告知交易规则,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编辑:赵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