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简称“深圳科创委”)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深圳高新区政府投融资园区产业用房租金补贴办法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南都湾财社记者注意到,这是深圳科创委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创新型中小企业营商成本的又一重要举措。
截图来自深圳科创委官网
需要注意的是,《深圳高新区政府投融资园区产业用房租金补贴办法》(简称《办法》)中所称的“政府投融资园区产业用房”(简称“产业用房”),是指按照深圳市政府投融资工作部署,由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深投控”)负责运营管理的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深圳湾科技生态园、深圳湾创业投资大厦、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深圳市生物医药创新产业园5个园区的产业用房。
早在2014年,根据深圳市政府投融资工作部署,深圳科创委和市发改委联合在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的上述5个园区建立了租金减免制度,制定了《深圳高新区政府投融资园区产业用房租金减免暂行办法》,并于2016年、2020年对办法进行了两次修订。自租金减免政策实施以来,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减免租金超过15亿元,是深圳高新区降成本优环境的有效举措。
根据《办法》起草说明,此次修订的必要性,一是随着高新区政府投融资园区运营管理模式逐渐成熟,园区企业入驻量逐年上升,符合减免条件的企业不断增加,项目申请量每年大幅递增,现有的资助方式及标准已不再符合园区实际情况;二是根据《深圳市2021年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情况审计报告》相关意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新区政府投融资园区属政府收益租金的管理机制,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对于租金减免政策实施以来,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予以优化调整。
南都湾财社记者注意到,此次《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涉及调整项目资助方式和标准,完善政府收益租金管理机制以及修改申请条件部分条款。
具体来看,调整项目资助方式,将资助方式由事前租金减免项目调整为事后租金补贴项目,确保每年额度测算和项目执行的准确性。调整为事后补贴项目,可以确保补贴额度测算准确,深圳科创委批复的补贴额度能够完全执行,企业即使退租能按批复额度享受租金补贴,同时程序上也更加简单易操作。
在调整资助标准上,此次《办法》修订拟将各园区租金补贴标准统一调整为:每月每平方米补贴金额=园区租金补贴总额度÷(所有拟补贴单位“租赁面积×租赁月数”之和),确保在额度不足的情况下能最大限度资助企业。同时设立补贴上限,即:南山区内各园区每月每平方米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元,坪山区内园区每月每平方米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5元;每家单位最高补贴面积为10000(含)平方米;在额度充裕的情况下可以准确测算租金结余金额并及时上缴市财政。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办法》根据中组部关于破“四唯”相关文件精神,修改了申请条件部分条款,一是不再将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设置为租金补贴条件;二是根据创投行业实际情况,将中基协备案的创投机构纳入补贴范围。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程洋
编辑: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