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天丰花园延期交楼,称疫情原因要求免责?法院: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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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3-03-17 10:26

位于佛山禅城的天丰花园原定于2022年6月30日交房,但截至目前,该房屋依然未验收交楼,逾期9个多月。业主向开发商索取违约金,但开发商认为延期交楼是由于疫情的不可抗力原因,因此拒绝赔付。

然而,对于开发商的这种说法,法院并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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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签订《补充协议》,

延期交房半年多

2020年8月25日,曾女士以173万余元购买了佛山天丰花园一处房产,该楼盘开发商为佛山市粤裕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当时,房地产公司承诺于2022年6月30日交楼,随后却多次延期并且尚未给出具体解释及证明。

据南都记者了解,业主曾女士对佛山市粤裕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提起了诉讼,要求开发商赔付逾期交楼违约金3万余元。而开发商则辩称,双方在购房时还签订了《补充协议》,其中约定:非因开发商原因致使不能按期履行合同时,开发商在及时通知曾女士后有权延期将该商品房交付曾女士;其中还约定如遇不可抗力,开发商交房时间可据实予以延期且不承担逾期交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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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仍在施工

据开发商表述,其2022年6月15日曾向业主曾女士发出了《顺延延期交付通知书》,其中说明为:由于新型冠状病毒及变异病毒反复蔓延,影响被告施工材料筹备、运抵无法按照原计划落实,施工人员核验、复工复产进度大幅度受限等事件发生,属于不可抗力。


试图以疫情为由寻求免责,

法院不予支持

那么,法院对此事件如何认定呢?

法院判决如下:该房地产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项目因疫情停工及停工天数,且曾女士签约购买房屋之后广东省已不属于重大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不构成不可抗力原因。因此对开发商请求不予支持,要求佛山市粤裕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向曾女士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32898.5元(以商品房总价款,按逾期每日万分之一的标准)。逾期不缴,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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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现状

与此同时,业主方还提供了收据、银行借款凭证等,证明原告已向被告支付全部款项,被告与银行串通将按揭贷款转入非资金监管账户,挪用款项后导致资金链断裂而停工。法院对此进行了真实性确认。

据天眼查数据显示,佛山市粤裕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曾因未按时履行义务被法院多次强制执行,其被执行总金额达2876万元,同时有多条合作、合资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几十余条诉讼信息。

3月16日,南都记者来到工程现场查看,项目目前处于施工状态中,楼宇内基本建设完毕,楼下绿化带等尚未建设完毕。据相关负责人表示,楼房将于3月底到4月中旬交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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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南都曾关注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的鸿翔·芮丽,其大面积延期交楼一年有余,开发商同样称是由于疫情影响,点击查看详情:

佛山鸿翔·芮丽延期交房一年多 开发商:疫情影响,下月交楼 (oeeee.com)

采写:南都记者 孙振凌 实习生 唐姗颖

摄影:实习生 郭子城 陈儒霖

编辑:孙振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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