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一路段公共车位变私有,市民不满铺主有怨言

南方都市报APP • 南都中山
原创2023-03-16 23:14

“城市道路旁的公共停车位我不能停车,一停还要被赶走!”在中山市城区停车时,有些司机可能会有这样的经历,找到一个公共停车位,却发现无法停车,看到的是公共停车位上却放着雪糕筒、椅子、凳子、自行车、地锁……这些花式“霸占”行为不仅给市民停车造成不便,还影响了城市的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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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的停车资源因个别人私自霸占被浪费,这些停车乱象该怎样破解?针对这种现象,相关部门如何进行管理?日前,南都记者接到市民报料,称在中山市沙溪镇星云东路停车时,被临街商户告知不准停。南都记者走访发现,该路段旁不少公共停车位都被人用轮胎、电动车等霸占,甚至有商户张贴出“店面门前 禁止停车 违停放气”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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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记者采访了沙溪镇综合执法局,对方表示,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该局对乱堆放杂物问题依法进行整治清理。

现场走访

车辆横着停 连霸两个位

商铺门前车位就该私人使用

日前,南都记者来到星云路。这条道路上聚集着大量布料批发的商铺。当天,路边还有一些空置车位,不过大多数被人为霸占,霸位的工具也五花八门,有轮胎、电动自行车、雪糕筒、塑料板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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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记者找到一个空位准备泊车,此时一名男子从店内走出来,示意记者不要在门口停车。记者反问为何不能停,该男子表示店里要做生意,停在门口堵路,让记者尽快离开。南都记者随后走访发现,星云东路上,有几家商铺门口都张贴了“店面门前 禁止停车”的字样,有的甚至写明“违停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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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商铺员工则认为,“我们租了一楼门面,门前车位就应该给我们使用”,该员工说,店里每天都十几个客户来往,白天还要进货出货,“门口被别人的车挡住还怎么做生意?”也有商铺指出,有的车一停就是几天,拨打114也没人来挪车。

市民公共停车位应先到先得

对于路边停车位被霸占,在周边工作、生活的市民则表示愤怒、不解。“明明是公共停车位,凭什么被私人霸占?”黄先生在附近居住,对于商铺霸位的现象颇为不满,认为公共资源被私人占用没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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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周边的住户,附近的上班族也感到不便。李女士在星云东路某公司上班,她的公司在二楼,会把车停在楼下,“我也不挡住店铺的大门,停在靠边的位置,但也是经常被商铺里的人赶走。”李女士认为,既然是公共停车位,就应该先到先得。但是李女士和同事每天早上来上班的时候,空置的车位就都被占住了。

走访当天,南都记者也看到,一家商铺门口一辆小车刚驶离,就有一名男子推出轮胎把位置占用。还有一个店铺门口车辆打横停着,一辆车占用了2个车位。

“我们之前也跟楼下的商铺沟通过,如果确实需要进出货,就打电话给我挪车”,李女士说,但是这样的说法遭到了商铺拒绝。“还有几次,他们开车堵在我的车尾,让我出不去”。对此,一家商铺员工明确表示,“楼上有的公司员工多,天天开私家车来上班,我认识的,不准他们来停。”

管理难点

霸位现象愈演愈烈 执法走过场难根除

让李女士和周边市民郁闷的是,针对商铺霸位这个问题他们去年来不断投诉,但是情况一直反反复复,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随着买车的人日渐增多,停车难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黄先生说。一开始只是个别店铺占着车位,“从去年开始,这个现象愈演愈烈,感觉家家店铺都想霸住各自门前的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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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南都记者在走访中看到,星云东路两旁设有停车场:云汉国际轻纺城停车场、云汉村大港区停车场,都是2小时内免费。但这并没有缓解霸位现象,“路边的公共停车位空着,被人占住,大家只能进停车场”,黄先生认为这样很不合理,即便商铺有客户来往,车辆也可以进停车场。

黄先生说,自己和身边不少人都到政务平台进行过投诉,也有相关部门来拆除过地锁,“但是总体感觉执法力度还不够,商铺没有当回事,霸位的现象没有根除”。

焦点问题

焦点一公共车位被霸占谁来管

对于私自霸占停车位的现象,究竟应该由哪个部门来管理?南都记者查阅了中山市2020年开始实施的《中山市停车场条例》,其中第三十二条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影响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安全和使用的行为:

(一)占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阻挠、妨碍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使用;

(二)占用无障碍停车泊位或者设施; 

(三)损坏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设施、设备;

(四)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设施、设备上涂抹刻划或者张贴悬挂广告、招牌、标语等;

(五)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上从事车辆清洗、装饰、修理等经营性活动;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南都记者向沙溪镇综合执法局反映相关问题,对方回复称,经初步核实,上述路段的公共停车位,不是《中山市停车场条例》中所规定的经交通管理部门审批设置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但沙溪镇综合执法局城管执法人员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整治。

焦点二公共车位被霸占怎么管

南都记者查阅《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其中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擅自占用公共场地设摊经营、兜售物品、演出或者堆放、晾晒物品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那么针对星云东路公共停车位被私人霸占的现象,相关部门采取过哪些措施?对此,沙溪镇综合执法局回应称,根据相关规定,对乱堆放杂物问题依法进行整治清理,但是并没有回复处罚力度。此外,回应称,云汉村在大港区设置有多个停车场,方便群众解决停车难等问题。

焦点三问题反复如何根治

根据市民反映,沙溪镇星云东路公共车位被霸占的现象已经有一段时间,有执法人员到场时,商铺会把障碍物搬走,等到执法人员离开,这个现象又死灰复燃。那么问题有没有办法根除?

对此,沙溪镇综合执法局回应称,依据《中山市停车场条例》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擅自划设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五千元罚款,对单位处二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沙溪镇综合执法局是否按照该条例进行过处罚?相关负责人口头回复称,“目前主要是搬离,这也表明了管理部门的态度”。

委员建议

解决停车难需三方合力

在前不久中山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两会代表委员专题议政会上,中山市政协委员陈天凌说,改善交通秩序中的停车问题是中山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一个重点,人大、政协多年来持续关注这个问题,但群众获得感不强。

“解决停车难,要做到‘四个一’,就是一个常态化的执法,一个智能停车平台,一个共享措施,还有一个可持续的商业模式。”陈天凌认为,市民要转变消费观念,接受合理付费停车,以获得良好的人居体验。通过政府投入、市场化运作、市民配合,三方一起合力,形成正向循环。

中山市公安局副局长黄世多表示:“2022年我们在144条主干道,设置了6000多个停车位,今年还要继续,第二是对一些路况窄的道路,我们因地制宜来设置,增加路内停车,第三是加强路面的执法。”目前,全市停车位缺口大,一方面是现有停车位利用率低,另一方面是老旧小区没有配套专门停车场,大部分车辆长期停放路边,停车收费、共享停车政策推进缓慢。

出品:南方都市报中山新闻部

采写:南都记者吕婧 王卫

摄影:南都记者吴进

编辑:吕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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