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间套路多、买到假货怎么办?北京互联网法院为消费者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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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3-03-17 10:39

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部分主播在直播间上演“苦情大戏”,坑骗老年人购买假药。近年来,随着直播带货行业的飞速发展,这类直播带货乱象日益浮出水面,不仅引发公众讨论,也进入到司法视野当中。

3月16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直播带货消费纠纷典型案件新闻发布会,通报这类案件的审理情况、特点、裁判规则等,并给出解决此类纠纷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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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联网法院新闻发布会

南都记者从现场获悉,近三年,北京互联网法院共审理涉直播带货类案300余件,涉及商品类型从实体商品到虚拟服务种类繁多,有个案的诉讼标的额高达88万元。

由于直播带货涉及多方主体参与、证据留存难,消费者遇到购物纠纷时,经常陷入维权困境。为妥善解决直播带货类消费纠纷,北京互联网法院建议,搭建包括行政处置、行业解纷、平台介入、诉前调解、诉讼裁判等在内的综合治理体系,推动直播带货类纠纷的预防与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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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共审理直播带货类纠纷300余件

数据显示,北京互联网法院近三年共审理涉直播带货类案件300余件,其中2021年案件较为集中,案件数量占比近60%,2022年案件数量有所下降。除传统电商平台之外,新兴直播平台相关纠纷较为集中,涉及直播平台的购物类案件达158件。就结案方式而言,近四成案件通过当事人自行和解或法院组织调解的方式得以解决。

北京互联网法院结合受理的案件还分析发现,直播带货中涉及的商品类型种类繁多,涵盖了吃、穿、用、住等各个消费领域。其中,珠宝、玉石、皮包、手表、文玩藏品等较多奢侈商品进入诉讼当中。直播带货的个案标的额也比传统电商形态有所增加,比如在该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消费者在直播间下单消费22万元(诉讼标的额高达88万元)。

从涉诉主体看,北京互联网法院发现,直播带货模式通常涉及到多方主体参与,包括直播运营平台、直播间运营者、主播、买卖交易平台、销售店铺及品牌方等。个案中曾有消费者起诉5个主体的情况,将短视频平台、电商平台、销售者、主播、MCN机构均列为被告,涉及案件主体非常复杂。

就涉诉形态而言,北京互联网法院透露,所受理的案件中不乏多数消费者针对同一直播间商品进行集中维权,直播带货群体性诉讼特点明显。此外由于直播时效性强,消费者在直播间主播的宣传介绍下下单购买商品后,往往因直播内容难以追溯导致举证能力减弱。这就需要直播平台配合提供视频证据。

和今年3.15晚会披露的情况一样,法院在案件审理中也发现,直播营销手段存在夸大宣传、打擦边球现象。直播带货中出现了PK带货、人气战斗、情景演绎、互动问答等诸多新型宣传形式,虽然给消费者带来新鲜体验,但在追求高流量和高人气时,主播往往会使用夸大的宣传表述、煽动性的语气营造激发消费欲望的氛围来介绍商品,消费者基于信任下单购买,后续却问题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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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迷失在直播带货的“滤镜”中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发现,直播带货纠纷案件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交易参与者难辨识,维权成本增加;直播滤镜厚、话术多,易陷入带货套路;直播带“货”花样多,易遇射幸(购买贵重产品带着侥幸心理)交易风险等。

具体而言,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发现,部分直播间在追求流量和人气时,往往会使用夸张的语言、戏剧化的形式宣传商品,例如夸大商品品质价值,承诺商品为“上市公司一线品牌”等来吸引消费者购买,而商品实际并非如宣传一致;虚构商品实时销量与库存,诱导消费者冲动下单;通过滤镜和特定角度展示商品,故意不展示瑕疵,导致货不对版。

南都记者注意到,当天北京互联网法院通报的典型案例中,就有一起涉及“直播滤镜”的问题。该案原告在观看直播后,下单购买了主播说的“无划痕磕碰、媲美新机”的一台标明“99新”的二手手机,实际售价6589元。原告在收到快递后发现,该手机屏幕存在明显的磕碰划痕。经与被告客服联系,质检报告上明确显示原告所收到商品为“95新”、有磕碰划痕,与直播间主播介绍情况并不一致。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网店在直播中承诺二手手机为“99新”,田某基于直播宣传购买手机,而手机实际存在明显划痕未达成色标准,某网店构成欺诈,即存在故意告知消费者虚假情况、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消费者下单购买商品的情况,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故该网店应向田某退货退款并予三倍赔偿。

借由该案,法院提示消费者在观看网络直播下单购买贵重物品时,要有甄别和存证意识,购买前仔细询问商品的细节问题,如售前质量保证、售后退货换货保障的条件及范围等,及时留存直播录像、回放、聊天记录等。不轻信各种销售套路,不迷失在各种“滤镜”中。

值得关注的是,涉网购古玩、原石纠纷成为消费者维权案件的增长点。随着直播带货行业的不断发展,带货商品种类也层出不穷,除了普通消费品,古玩、原石等商品也加入了直播带货大军。但由于这些行业鱼龙混杂,普通消费者缺乏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辨别能力,“在直播购买古玩,到货后鉴定为赝品”等纠纷不时出现。

此外法院提醒,消费者普遍将赌石、古董交易认做一般买卖合同,未认识到上述交易属射幸合同,易冲动下单造成较大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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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多元化纠纷处理体系,预防直播带货纠纷

直播带货类纠纷的妥善解决,关系到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为妥善解决直播带货类消费纠纷,北京互联网法院建议,司法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直播带货头部互联网企业等各方主体加强工作联动,搭建包括行政处置、行业解纷、平台介入、诉前调解、诉讼裁判等在内的综合治理体系,推动直播带货类纠纷的预防与化解。 

同时北京互联网法院建议平台加强管理,比如严格审查商家入驻资质,在显著位置公示实际销售者信息,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对可能产生的消费风险予以提示。对于出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商家和主播,要严格进行处罚并及时公示等。

至于消费者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天新闻发布会上,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二庭法官张倩答南都记者问时表示:“消费者在下单时,应多考虑自身消费需求,从需求实际出发,理性下单购买商品。在购买过程中,也应充分并及时地了解商品信息,不要听信商家或者主播的一面之言,从多方面评估商家,警惕直播带货的陷阱。”

张倩还提醒,消费者在直播间购买商品时,应及时并尽量完整地留存关键信息,以便后续举证。当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消费者可以第一时间申请平台介入,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等机构进行反映投诉,必要时还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采写:实习生路欣冉 南都记者李玲

编辑: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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