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鬼火少年”?
风驰电掣的速度
故作炫酷的花式动作
各种“翘头”、狂拧油门
旁人看得却是胆战心惊
【市民举报“鬼火少年”闹市翘车头】
3月24日
广州交警接到群众举报
称有未成年人驾驶
涉嫌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
在闹市街头翘头行驶
骑车人疑似为未成年人
且未佩戴头盔
接到举报后,广州交警立即对车辆的活动踪迹进行分析调查。经过3小时努力,分别在海珠、越秀区查获3名驾驶人(均为未满18岁在校学生)。
▲网友举报画面
民警对3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现场写《保证书》,并通知家长到场,要求家长严加管教。
后续广州交警依法对3名驾驶人作出处罚,并将涉案车辆移交辖区大队暂扣处理。下一步,将对改装窝点源头进行联合惩戒,同时将3名涉案人员的行为通报教育部门,推动学校加强安全教育。
无独有偶
近日,惠州交警在短时间内
接连查处7辆非法改装“炸街”车
组团飙车,一大帮“鬼火少年”被查处
惠州交警根据“飙车族”时常半夜出动,“炸街”后又迅速消失的特点,针对性部署工作,在3月20日21时至次日凌晨4时,一举查处涉飙车“炸街”、无牌无证、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的摩托车7辆、处罚教育17人。
经查,抓获的17名涉飙违法人员均为未成年人,其中有的携带仿真玩具枪沿街“射击”,有的自带油桶随时“补能”、有的热衷记录“杂技”时刻、有的甚至跷着二郎腿“翘头”飙车。
对此,民警对涉飙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告知其无证驾驶、改装车辆、聚集“炸街”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涉飙人员均表示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现场作出深刻检讨并写下保证书。
鬼火少年“名声在外”并不是因为酷、帅、炫,对于未成年人骑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上路,“炸街”等违法行为交警将持续严查。
【未成年人骑行安全】
骑车须够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车载人发生碰撞事故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中关于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年龄规定: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少年儿童对车辆的操作性、控制力较弱,无法判断复杂的道路交通情况。
▲学生驾驶摩托车载人与大货车相撞
佩戴安全头盔
骑乘电动自行车务必佩戴安全头盔。这是由于电动自行车的防护设施较弱,而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防止85%的头部受伤。
骑行务必遵守交规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不闯红灯、不走机动车道、不逆行,更不能“耍杂技”。
广东交警提醒
马路不是竞技场
未成年人驾驶非法改装车不仅违法
还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
切勿以身试法
安全文明出行
转载自广东交警
编辑:许文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