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问张继科风波:私密视频抵债合法吗?不被诉就无法律责任?

南方都市报APP • 隐私护卫队课题组
原创2023-04-04 20:26

近日,曾经叱咤体坛的乒乓大将张继科坠下“神坛”,在舆论的风口浪尖上飘摇不定。

据爆料者披露,张继科曾因赌博欠下巨额债务。被追债前后,张继科将前女友的几段私密视频发给债主,其后债主利用这些视频以及视频截图勒索其前女友,被判入狱。尽管张继科方面数次否认此事,还称将就网上侵权行为提起诉讼,但截至4月4日,已有十数家品牌通过各种方式终止与张继科的广告合作。

如果网传事实均属实,那么,他人私密视频可以被当做抵押物吗?张继科事件中的哪些行为涉嫌侵犯隐私,甚至构成刑事犯罪?如果前女友不起诉,张继科就能逃脱法律制裁吗?为此,南都记者联系了多位专家解读该事件中的热点话题。

多位律师表示,如果网传情况属实,张继科的行为侵犯了前女友的隐私权,而私密视频和截图的传播情况决定了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如果只发给了债主一个人,则情节较轻;如果他还传播给更多人,则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如果不涉嫌刑事犯罪,除非由前女友本人提起诉讼,否则张继科可能很难因侵犯隐私受到法律制裁。

事件回顾

张继科身陷赌债和泄露隐私风波,代言掉光

近日,有关著名乒乓球运动员张继科因赌博欠下巨额债务以及传播前女友私密视频的传闻在网上各大平台迅速发酵。不过,张继科工作室及其代理律师先后发表声明,否认其存在债务纠纷和损害他人隐私的情况,并称将对网上重点侵权用户提起诉讼。

其后数日,《经济观察报》首席记者李微敖在微博和公众号多次爆料称,张继科曾向一位武汉的S先生借了500万元,在S先生讨债前后,张继科向S先生提供了数段自己前女友的私密视频。其后S先生以此勒索前女友。前女友报案后,S先生于2020年获刑7年。经调解,张继科已归还100余万元,欠条还在债主及其家人手中。

在该事件中,李微敖还披露了一些细节。比如S先生一开始向前女友索要2200万用于为张继科代偿赌债,后来金额缩减到1700万。张继科在S先生的敲诈勒索案中作为“证人”的身份出现,证词包括自己曾给S先生看过前女友私密视频中的一段等。李微敖称,上述事实来自相关司法材料。

陷入赌债和泄露他人隐私风波后,张继科代言的品牌纷纷迅速做出反应。据不完全统计,截至4月4日,已有十数家品牌以各种方式终止与张继科的一切合作,“安踏删除张继科宣传物料”等相关词条多次登上热搜。

公开资料显示,2016年里约奥运会的表现让张继科一跃成为体坛“网红”,成为十余个大品牌的广告代言人。2017年《体坛周刊》公布的中国体坛财富榜显示,张继科2016年以6000万元的总收入排在第二,仅次于孙杨。淡出体坛后,张继科频繁活跃在综艺节目上,也曾陷“猴子的救兵”公司加盟纠纷。

一问

他人私密视频可以被当做抵押物吗?

基于李微敖公布的信息,不少人推测,张继科提供前女友私密视频是企图用其“抵债”——私密视频和照片可以被当做抵押物吗?而且张继科如果确实曾在S先生的勒索案中证实了泄露私密视频的行为,为何他不用承担责任?

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晶晶直言,抵押物必须是合法财产,私密视频和照片本身就属于违法范畴,自然不能被当做抵押物使用。“不管是直接给还是作为抵押物给,本身性质都是一样的,都属于触犯法律的行为。”她还指出,债主和欠债人之间产生的行为属于民事行为,如果两人通过某种方法协商一致,债主同意免除部分债务,这一行为不涉及其他法律后果。

至于张继科在S先生的勒索案中为何能“全身而退”、甚至担任证人,郑晶晶分析,可以通过分析网传的该案判决结果反推张继科在此事中的责任。

她表示,根据目前披露的信息,张继科在勒索案中应该并不存在与被告人S先生共谋的情况,“因为如果此二人存在共同敲诈勒索行为、是共犯的话,张继科肯定也是一个被告人,他是不可能作为证人出庭的,一定也会追究他的责任。”这意味着,即使S先生用于敲诈勒索的私密视频和截图是由张继科提供,但张继科并未参与敲诈勒索活动,无需在S先生的案件中承担法律责任。

二问

哪些行为涉嫌侵犯隐私,甚至构成刑事犯罪?

张继科事件在网上引发轩然大波的同时,也引发了很多关于侵犯隐私的疑问:如果网传情况属实,张继科将前女友私密视频发给债主属于什么行为?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民法典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多位律师告诉南都记者,如果网传情况属实,张继科将前女友私密视频发给债主,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而私密视频和截图的传播和影响情况决定了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是否构成刑事犯罪需要就具体的案情进一步判断。

如果张继科只将私密视频发给了债主一个人,即“点对点”传播,则情节较轻,可能难以构成刑事犯罪;如果他还将视频传播给更多人,则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等。他们建议,在类似事件中,受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

张继科事件曝光后,网上也出现了“求视频”“求照片”等不堪言论,还有很多人谎称自己已经获得视频,可以分享。

北京清律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熊定中直言,在此类事件中,无论是传播者还是观看者都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但在实践中,受害人难以锁定所有的观看者和传播者,民事上难以取证,刑事上难以启动,受害人往往面临着维权难题。

三问

如果前女友不起诉,张继科就能免受法律制裁?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恋人分手后,一方出于报复、威胁等理由泄露另一方隐私的案例并不鲜见,有的甚至造成了严重后果。

今年1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披露了一起男子泄露未成年前女友隐私致其自残的案例。据悉,未成年的在校学生陈某与李某曾是男女朋友关系,双方分手后,李某多次通过网络平台发布陈某隐私信息,并对陈某进行侮辱,致使陈某名誉受损,长期失眠甚至自残自杀。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李某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并支付陈某精神损害赔偿。

事实上,为了避免类似情况发生,相关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完善。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隐私遭到侵害,受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今年1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该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妇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郑晶晶坦言,从目前的情形来看,如果受害者不针对施害者传播私密视频的行为提起诉讼,施害者可能很难受到法律制裁。原因在于,在其他违法行为未得到证实的情况下,目前唯一可追究的侵犯隐私的行为只涉及民事侵权,必须由被侵权人自己提起诉讼。

不过,如果施害者还将私密视频传播给了更多人并达到一定量级,就可能进入刑事犯罪的范畴。“这种情况下甚至不需要被害者起诉,这是一个公诉罪名,公安方面可以进行立案。”她说。

熊定中也强调,民事案件适用“不告不理”原则。不过他也指出,有时受害人可能基于其他考虑不愿通过法律方式维权,比如担心公开后会造成二次伤害等。

采写:南都记者樊文扬 孙朝 李玲

编辑: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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