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重庆姐弟坠亡案二审择期宣判:不意味着案件会改判

南方都市报APP • 南都即时
原创2023-04-07 15:28

4月6日下午,重庆姐弟坠亡案二审庭审结束,将择期宣判。4月7日,有律师告诉南都记者,法院择期宣判仅代表当天开庭时不宣判,日后再按照既定的流程再行宣判。但择期宣判并不意味着案件结果一定会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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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诚尘和张波。

4月6日上午,重庆姐弟坠亡案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二审开庭前,坠亡姐弟生母陈美霖表示出庭,“开庭前两天自己都没睡好觉”,“孩子走了的那一天,我觉得我什么都没了”。据新华社消息,4月6日下午,重庆姐弟坠亡案二审庭审结束,将择期宣判。

4月7日,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告诉南都记者,法院择期宣判是相对于当庭宣判而言的,因为判决内容多,不可能当庭很草率地写好,并宣判。

他解释,当庭宣判是以案情简单、案件事实清楚、法庭已查明案件事实和证据、并能正确使用法律等为前提条件。如果案情复杂、法院查明的证据和事实不足等,会定期宣判,而不当庭宣判。法院审判案件可以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当庭宣判还是择期宣判。

他表示,择期宣判并不意味着案件结果一定会改判。同时,择期宣判一般没有具体时间规定,会受整个审判阶段的时限限制,也就是说要在法定的审判期限内宣判。

南都此前报道,2021年7月2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孩子生父张波及其女友叶诚尘涉嫌故意杀人案。同年12月28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一审公开宣判,认为张波与叶诚尘共谋,采取制造意外高坠方式,故意非法剥夺张波两名亲生未成年子女的生命,致二人死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波、叶诚尘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采写:南都记者 杨天智 实习生 陈健良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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