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刘贤沛 通讯员杨洋 4月12日上午,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3年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杨成解读《中山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散乱污”扫雷攻坚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南都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按照《工作方案》,中山将持续开展“散乱污”专项整治工作,发现一家整治一家,实现“散乱污”动态清零。
2018-2022年,中山市全面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整治工作,共计完成4860个“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的整治,推进企业发展转型,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和水污染治理攻坚战,助推中山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印发该《工作方案》,继续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以下简称“散乱污”)动态清零工作。
《工作方案》明确了2023年“散乱污”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原则、任务、要求等内容。按全面排查摸底、扫雷攻坚、分类整治、长效监管4个任务,2023年6月30日前为扫雷攻坚阶段,12月31日前为分类整治、长效监管阶段。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提升中山市污染防治水平,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助力推动中山经济高质量发展。
《工作方案》提出,各镇街是整治“散乱污”的责任主体,要详细制定工作计划,确保高质量完成“散乱污”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依规加强对违法企业的查处惩治力度;对依法关停清退取缔的,要求企业在规定的时限内自行拆除设施、清除原料;对于超过时限或拒不纠正的,依法采取断水断电、清除设备等措施,坚决予以取缔;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排查发现的“散乱污”要边排查、边分类整治,同时加强长效监管,落实常态化监管,严防“散乱污”死灰复燃,做到“发现一家整治一家”,实现“散乱污”动态清零。
编辑:刘贤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