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炫的外观
五彩斑斓的轮毂
声音低沉的排气管
一些人为了体验“速度与激情”
不惜花重金对车辆进行非法改装
近日江门交警查获一辆非法改装车
车主竟花了24万元进行改装
3月19日,新会交警在冈州大道冈州广场往牛雕方向,发现一辆涉嫌非法改装的车辆在道路上行驶,立即上前将其拦截。
据该车驾驶人刘某交代,该车改装前后花费了24万元,改装部件包括排气管、轮毂、方向盘、全包围、尾翼等。
新会交警对刘某进行了法律教育后,依法对驾驶人刘某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样。
非法改装车
速度快,噪音大
既危险又扰民
自以为这是彰显个性
实际在挑战法律底线
法律链接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2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出于“炫酷”和追求刺激
对车辆实施非法改装
然而道路并不是竞技场
在现实生活中
改装不能“任性”
切记要合法合规!
可改装范围
▶ 机动车所有人信息发生变化及机动车技术参数改变的,应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换不同尺寸的轮毂、加尾翼、加大包围、改灯光等,均属于非法改装。
一、可自行改装的包括哪些:
1.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2.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3.机动车增加车内装饰等。
二、需申请登记的包括哪些:
1.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
2.更换发动机的;
3.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4.因质量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
5.营运机动车改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营运机动车的;
6.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本市或迁入本市管辖区域的。
广东交警提醒
别为追求炫酷而非法改装车辆
更不要为追求刺激而“炸街”
为了他人和自己的安全
请杜绝驾驶非法改装车
转载自广东交警
编辑:许文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