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游泳成为许多人喜爱的消暑休闲活动之一。想要快乐戏水,首先就是要选择安全可靠的游泳场所。
为做好安全保障措施,国家对游泳场所经营施行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经营许可证审批机制。证件齐全的泳池才被允许对外经营。
那开办泳池需要哪些手续呢?别慌,南都联合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为各位老板送上一份泳池办证指南。
一、预审受理条件
1. 游泳池、救生设施、救生器材等设施符合国家标准(GB19079.1-2013);
2. 有符合国家标准(GB19079.1-2013)数量要求的游泳救生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
3.有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溺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游泳设施及器材安全检查制度、救生员定期培训等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二、主要申请材料
1.体育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2.场所水平图 (注明长宽及水域面积)
3.足够数量的有效期内救生人员资格证明及劳动合同
4.符合要求的场所、器材、设施的证明材料
5.体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
6.安全保障制度及应急预案
三、网申操作指引
1.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
http://www.gdzwfw.gov.cn/
2. 点击上方地址,选择“深圳市—龙岗区”,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龙岗区”。
3. 搜索栏输入“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按实际需求找到下列事项,点击“在线办理” 。
4. 选择“法人登录” ,登录成功后按要求填写信息并提交申请。
四、温馨提示
1. 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线上预审环节、窗口受理或邮寄办环节,经营者需一次性提交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材料,以免审查环节再次要求补充材料,影响出证效率。
2. 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将予以受理。
此外,为让龙岗区游泳场所能在暑假高峰期进入正常营业,龙岗区还提供了办证咨询、精准导办、检测预约等多项便民服务举措,助力泳池经营者轻松办证。
多项便民服务助力泳池开办:
1. 办证咨询服务
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线上预审环节、电话和窗口咨询环节,提醒经营者一次性提交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材料,以免审查环节再次要求补充材料,影响出证效率。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将予以受理。如有办证疑问可通过下列方式资讯。
● 咨询电话:28948363
(区文体局审批服务科刘小姐)
● 服务窗口: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2楼17号综合咨询窗口(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033-1号,电话:28948330)
2. 精准导办服务
今年,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针对新设或改建游泳场所等涉及材料较多的事项,在申请人提交预审后,系统后台向申请人分配“导办专员”并推送短信息。
导办专员在后续办证流程(材料补正、场地核查等环节)主动对接申请人,做好精准跟踪服务。针对办证过程中容易理解偏差的“痛点”如救生员资格证书与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区别、游泳场所不规则存在视线盲区需增加救生员等情况,结合审批实务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解答。
3. 检测预约服务
为高效、准确开展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行政许可工作,今年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相关辅助检测服务工作。为加快审批进度,缩短审批时限,避免业务扎堆,经营者可选择提交材料前自行预约第三方进行泳池开放条件检测,也可以申请检测服务与政务网提交材料同步进行。
更多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事项,可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参考具体的指南办理。
来源:龙岗文体通
通讯员 刘祖琼
编辑:颜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