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前海,交通运输部重磅发文!亮点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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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3-04-26 19:43

南都讯 记者王睦广  4月26日,《交通运输部关于创新海事服务支持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外发布。《意见》支持前海合作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试验平台、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并提出了涉及多个领域的系列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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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明确了支持前海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创新海事服务成效明显,与港澳海事领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不断深化,与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营商环境不断适应,高端要素集聚的现代高端航运服务业辐射作用突出,交通强国建设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到2035年,助力前海合作区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营商环境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建立健全现代航运业与港澳协调联动、市场互联互通、创新驱动支撑的发展模式,交通强国建设的重要支撑作用充分彰显。

《意见》从多个方面提出支持前海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措施,包括坚持安全发展,为服务国家战略提供完善可靠的支持保障;坚持绿色发展,为促进现代航运业低碳环保转型提供示范引领;坚持创新驱动,为提升航运国际竞争力提供动力支持;坚持智慧引领,为服务前海合作区开发开放提供基础支撑等。

《意见》中不乏亮点。在建设海上安全示范区方面,《意见》提出,推动航运公司试点建立“数字化”安全管理体系。建立船舶违法信息异地通报机制。支持试点建立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健全水上交通安全风险研判管控机制。加强深港在交界水域交通组织、船舶防台等方面合作,完善安全信息通报机制,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在拓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应用方面,《意见》提出,支持开展氢燃料、锂电池等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动力船舶的示范应用,推进船舶靠港按规定使用岸电,促进船舶节能减排。鼓励有关单位对使用岸电的船舶实施优先通行等措施。支持深圳市鼓励到港海船使用硫含量不高于0.1%m/m的低硫燃油。支持开展液化天然气(LNG)、甲醇等船舶清洁燃料加注业务。

在助力现代航运业创新发展方面,《意见》提出,研究推进“中国前海”船籍港国际船舶登记和配套制度改革,探索船舶登记材料标准化,研究实施船舶登记“一次办”等新型审查制度,推进实施船舶转籍登记“不停航办证”。允许依法获批的外国验船公司对在深圳进行国际船舶登记的船舶开展入级检验和法定检验。支持研究制定《深圳经济特区国际船舶条例》。支持深圳市探索新兴海洋装备、海上设施等海洋产业要素登记。支持深圳市设立国际船舶登记中心。支持完善国际船舶有关进出境、航运服务等领域配套制度。

在提升服务便利化水平方面,《意见》提出,探索优化粤港澳大湾区内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查验手续。支持扩大粤港澳自由行游艇出入境口岸、停泊码头和活动范围。推进进口游艇检验流程优化。允许游艇所有人在其签约的深圳市游艇俱乐部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直接办理游艇登记手续。探索在“中国前海”船籍港登记船舶上任职船员培训、考试、发证便利化举措。支持在前海合作区面向外国籍船员开展培训、考试和发证。

在深化与港澳海事合作方面,《意见》提出,深化与港澳海事合作机制,协同协调海事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促进航运要素便捷流动。推动深港两地船舶安全检查标准协同,推进深港安检互认。推进深港引航员资质互认和深港游艇操作人员证书互认。支持港澳居民在港澳完成满足内地要求的培训后,参加内地相应船员考试。

编辑:王睦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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