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国家卫健委医疗应急司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下称“工作要点”)。
这是首次国家卫健委等十四部门联合发文,公布今年医药购销、医疗纠风重点,可见,今年医药反腐力度将继续加大。奥一新闻梳理过往5年(2018-2023年)发布的当年度“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对历年整治重点及修正细节进行解读。
图源:国家卫健委官网
医疗纠风参与部门变多了!
从9个扩充至14个,首次实现全领域全覆盖
对比近5年(2018-2023年)发布的当年度“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发现,文件发文机构由国家卫健委、工信部、公安部、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九部门调整为十四部门,增加了教育部、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
新增部门中,教育部负责配合开展直属高校附属医院纠风工作;推进完善直属高校附属医院内部纠风工作体系;承担纠风部际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国资委负责配合推进所监管的国有企业所属医院和医药企业的行业纠风工作;推进完善有关医院和医药企业内部纠风工作体系;承担纠风部际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审计署负责加强对医药企业生产、销售和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采购的审计监督;按程序移送行风问题线索;承担纠风部际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从上述部门调整中可以发现,文件将涉及医疗机构、医药企业监管的相关部门全部纳入了机制,真正实现了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问题治理的全领域全覆盖。
医保基金盯更紧了!
重点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通过近5年发布的当年度“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可见,医保基金的安全一直是重中之重。从不断完善的机制可以看出,国家一直不断加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力度,时刻盯紧群众治病救命的“钱袋子”,不让医保基金落入欺诈骗保者的口袋。
2018年,《工作要点》提出“完善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将监管重点从医疗费用控制逐步转向医疗费用和医疗质量双控制,切实维护参保人员权益”。2019年,明确提出“持续打击骗保行为”,根据不同监管对象多发、高发的违规行为特点,综合运用智能监控、现场检查、突击抽查等手段,针对性地开展打击骗保工作。重点打击挂靠医疗证件、伪造票证、在医疗机构或药店周边非法收药、骗取包括“特病证”在内的各种参保证件等行为。2020年,将“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作为重点专项,明确了开展医保基金自查自纠的主体和内容,对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进行了分类,针对不同类别的行为,分类施策,予以联合、精准打击。2021年,提出“深入开展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严查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药品,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依法严厉打击、严肃惩戒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2022年,在“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专项中提及“以有效线索、重点专案作为切入点,精准打击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串换高值医用耗材、血液透析骗取医保基金以及医保卡违规兑付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今年,《工作要点》表示,将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重点惩治利用虚假证明材料、虚构医药服务项目或虚计项目次数,串换药品耗材、诊疗项目或服务设施等欺诈骗保问题。从规范省级平台挂网采购,加强集采执行过程精细化管理,持续做好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等方面,健全完善医保价格和招采制度。
从每年不断加码的医保基金监管力度可见,伴随诊疗手段与诊疗技术的更新迭代,新型骗保手段层出不穷。近日,国家医保局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2023年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在全国范围开展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对“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进行重点打击。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整治工作从三方面着力:聚焦骨科、血液净化、心血管内科、检查、检验、康复理疗等重点领域;聚焦医保结算费用排名靠前的重点药品、耗材,对其基金使用情况予以监测,对其他出现异常增长的药品、耗材等予以重点关注;聚焦虚假就医、医保药品倒卖等重点行为。
据了解,国家医保局今年将开展大数据监管试点,通过“虚假住院”“医保药品倒卖”“医保电子凭证套现”“重点药品监测分析”等大数据模型筛查可疑线索,并下发各地核查,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打击一批犯罪团伙,不断完善制度规范,健全监管机制,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加入新兴产业与网红领域
点名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医美机构
根据《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今年会重点整治医药领域突出腐败问题。奥一新闻梳理发现,在整治行业重点领域的不正之风问题方面,文件尤其提及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及医美、口腔等医疗机构和诊疗科目,并表示将对通过举办学术活动等方式实现非法输送利益、“带金销售”、拒绝执行集采中选结果等违规行为进行严查。
此外,《工作要点》指出将重点整治治理医疗领域乱象,包括强推基因检测或院外购药、违规直播带货获利等行为。同时,聚焦医疗美容、口腔、辅助生殖等重点领域,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无证行医等行为。
梳理过往文件发现,对于基因检测、医疗美容及口腔机构的行为规范自2022年被写入《工作重点》中。2022年,在“坚决维护行业秩序”方面,指出“持续清理各类医疗美容机构开展‘小腿神经离断瘦腿手术’等有效性存疑、风险性极高的诊疗项目”。规范牙科医疗服务和耗材收费,规范公立医院牙科医生多点执业,对于开展种植牙服务,但不参加种植牙耗材省际联盟采购的医疗机构开展重点督察。同时,对 “通过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骗保”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今年,文件强调要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治理利用紧缺医疗资源或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损公肥私牟取个人利益,以及强推基因检测或院外购药等第三方服务、接受网上开药提成、违规直播带货获利、利用执业开单提成、违规转介患者等问题。同时,将聚焦医疗美容、口腔、辅助生殖等重点领域,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无证行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相关药品医疗器械行为,整治查处广告违法行为、违规开展诊疗服务,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相关药品医疗器械进口管理,对医药购销领域中发现的涉税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核查检查,清理整治线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强化带量采购落地
严打集采过程违规操作
自2018年在《工作重点》提出“净化流通秩序,提倡集中采购”以来,国家一直持续完善医药流通领域的监管整治体制。
2019年,文件多次强调了“4+7”城市带量采购。在推进医药购销改革中要“落实‘4+7’城市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年度采购量”。在规范药品临床使用中要“严格落实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的要求,确保试点城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使用‘4+7’带量采购中选药品。”“4+7”带量采购作为当年最火的医药改革事件,其落地与实行需要各方面通力协作。
2020年,提出巩固医药流通领域改革成效。明确了进一步加强医药生产流通管理的链条。2021年,提出“要依托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市场,对涉案的药品和耗材实施信用评级,采取限制或中止挂网、采购,披露失信信息等约束措施”。2022年,在文件中指出“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非法利益链条”。提出常态化制度化实施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开展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挤出价格水分。
今年,在整治医药产品销售采购中的不正之风问题方面,《工作重点》也予以明确。特别强调重点是医药产品销售过程中,各级各类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与之关联的经销商、医药代表,以各种名义或形式实施“带金销售”,给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回扣、假借各种形式向有关机构输送利益等不正之风问题。在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不履行采购合同,包括拒绝执行集采中选结果、对中选产品进院设置障碍、采购高价非中选产品或临床可替代产品、违规线下采购等问题。
自2018年至今,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已成功落地八批,集采已成为当前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的重要模式。
一直以来,集采主要有两大目标,一是推动国产药物高质量发展;二是实现降价惠及更多患者。如今,在集采过程中,随着政策监管不断完善,更加的体系化、精细化,企业的创新能力也不断在提升,产业规模快速增长,供给能力显著增强,也吸引了越来越多资本的青睐。集采也已经往制度化、常态化方向发展。
然而,作为推动“三医”联动改革的重要抓手,集采在执行过程仍存在落地难题以及不正之风。去年以来,多有集采中标企业“拒绝履行中选义务”“企业未按照医院采购订单供货”等情况出现。2021年8月20日,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决定将华北制药列入“违规名单”,指出公司提出放弃中选资格,造成山东医疗机构反映较为集中和强烈,并取消公司自2021年8月11日至2022年5月10日参加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活动的申报资格。
在严打集采实施过程中不正之风的同时,《通知》也指出,持续推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根据司法机关以及行政部门认定的医药商业贿赂、垄断等案件事实,评定医药企业失信等级,采取信用风险警示、限制挂网等不同程度的处置约束措施,发挥医药集中采购市场的引导约束作用。这也意味着,想要“以价换量”的企业,急需进一步做好防范,加强自身管理。
医药购销领域,关乎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关乎公共利益。梳理历年资料可见,整治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必须因时因势调整方向,结合不同时期的重点与特点,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以常态化、透明化、制度化手段应对部分群体的“利益勾结”。
采写:奥一新闻 林诗妍
编辑:林诗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