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停车月卡收费远高于周边同类型项目,此举遭到了不少业主反对。近段时间,福田区中洲滨海商业中心的公寓业主反映称,2月3日,该公寓管理处发布停车场收费通知,主张向公寓业主收取800元/月/台小车,不缴纳停车月卡的业主需停车则收取60元每天。有业主表示,该费用远高于周边其他同类项目,其质疑公寓收费的合理性。
对此,中洲滨海商业中心物业管理处及开发商联合在一份回复中表示,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于本项目非住宅性质收费标准由经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定价。而市场监管部门回应称,根据相关规定,商务公寓停车设施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公寓停车月卡费被指远高于周边
公开信息显示,中洲滨海商业中心(以下称“中洲湾公寓”)位于福田区上沙村滨河大道与11号路交汇处,于2019年开盘,2021年底交房,开发商为深圳市汇海置业有限公司,公寓物业公司为深圳市中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洲湾公寓的业主肖女士介绍,2月3日,公寓物业代表开发商中洲集团下发了一份《关于停车场正式收费的温馨提示》,主张在公寓停车位收费标准为800元/月/台小车。对此,部分业主认为公寓是居住性质,质疑公寓物业未经实际调研而擅自定价,要求多方参与停车收费定价。
肖女士表示,在通知下发后,公寓多名业主前往附近的公寓进行了走访调研,“发现我们的价格远高于周边公寓”。奥一新闻记者调查了解到,离中洲湾公寓仅步行距离的“福田中洲滨海华府公寓”停车场收费标准是300元/月/台小车,与公寓一条马路之隔的“京基滨河时代公寓”停车场收费标准为650元/月/台小车,两家临近的公寓均表示没有其他停车优惠,业主或租客可以选择单月缴纳。
肖女士表示,针对停车收费问题,有业主曾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此事,而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福田监管局短信回复称,“该处停车场属于市场调节价,已明码标价,未发现有违法行为。”
肖女士认为,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处的收费虽然属于市场调节行为,但应当综合考虑业主诉求。其表示,在公寓业主们的多方反映下,沙头街道办曾召集各方开协调会,“但协调后,公寓管理处和开发商还是没有调整价格,只给了一些优惠方案。”
一份加盖了“深圳市中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中洲滨海商业中心公寓物业服务处”公章的《关于停车场收费的温馨提示》显示,自2023年2月20日零时起全面启动收费,在原有停车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推出优惠活动:1。公寓业主一次性缴纳月卡5个月,赠送1.5个月,优惠后约615元/月/车;2。公寓业主一次性缴纳月卡9个月,赠送4个月,优惠后约553元/月/车;3。商业、写字楼停车月卡为1200元/月/车,无优惠措施。
不过此优惠政策并不能让公寓业主满意,业主肖女士表示,不少业主和租客仍选择将车停在附近的公寓。其表示,开发商和物业对于公寓停车场的定价并未征询过业主意见,“我们现在对他们的收费标准存在质疑。”
公寓回应:停车场由开发商投资建设,实行市场调节价
针对此事,奥一新闻记者曾多次联系中洲湾公寓的开发商及物业管理处,但截止发稿时,对方尚未有回复。
而一份由“深圳市汇海置业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中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洲滨海商业中心公寓物业服务处”联合署名的《中洲滨海商业中心公寓业主停车费收费相关问题回复》表示,中洲滨海商业中心项目地下停车库不参与分摊,由开发商投资建设,而项目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用途为商务公寓,不属于住宅类性质。
对于业主们要求多方协商并参与定价,该《回复》提到,“依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深圳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本项目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于本项目非住宅性质收费标准由经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定价。”
市监部门:商务公寓停车设施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奥一新闻记者就此事联系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该局作出回应称,关于公寓停车场收费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规定》,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中央定价目录并报国务院批准,省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地方定价目录并报省级政府批准,省级以下政府不得制定定价目录。
《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等规定,商务公寓停车设施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享有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价的价格。
采写:奥一新闻记者 余悦
接办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
总体评价:86分 良
介入速度 24分
理由:在记者反馈相关情况后,相关部门介入速度较快。
处理进度 20分
理由:业主多次反映公寓收取高额停车费的情况,目前事件并未得到有效解决。
处理效果 20分
理由:根据有关规定,商务公寓停车设施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营者享有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价的价格,所以业主的诉求并未有相关部门介入跟进处理。
奥一基层治理研究员评价 22分
理由:此事中,有关停车月卡的费用,物业方确有自主定价权,相关部门的回应有法可依,在回复速度和处理效果方面,都无可指摘。
但需要注意的是,一项远高于周边同类项目的定价,很难不让人质疑。价格法规定,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换言之,经营者虽有自主定价权,但其实际提供的服务是否遵循了基本的定价逻辑,这一点才是居民的核心诉求。
编辑:余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