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黄莉玲 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分别指出,要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如何看待平台企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价值和作用?
5月1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在北京发布了《平台社会经济价值研究报告》(下称《报告》)。《报告》显示,目前能独立开展数字化的商家占比不足1%,商家数字化的“新型数字鸿沟”不容忽视。而在服务业数字化的过程中,平台企业发挥着重要的助推器与连接器作用。
为此,《报告》首次提出“中国式服务业数字化”概念及实践路径,推动商家企业、服务商、平台、消费者四方协同,使数字技术普惠到不同行业的中小微企业。
不仅如此,《报告》显示,互联网平台在促消费上显示出了巨大的潜能与韧性。在2022年的两场消费节中,平台数字化发券撬动杠杆可达1:25,极大限度地发挥了“一次杠杆”的乘数效应。
商家面临“新型数字鸿沟”:不足1%商家能独立开展数字化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平台经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李勇坚认为,在服务业数字化的过程中,平台企业发挥着重要的助推器与连接器作用,产生不容忽视的社会经济效应。
可以看到的是,服务业对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正日渐凸显。根据《报告》预测,到202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部就业比重将分别达到59.05%、54.96%。
与此同时,我国服务业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小、盈利能力弱、数据意识薄弱、数据化基础差等问题,《报告》调研数据显示,目前有意愿且有能力独自开展数字化的商家比例不足1%。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分析报告也指出,79%的中小企业仍处于数字化转型的初步探索阶段,当下服务业商家的数字化转型已经出现了较为明显的“新型数字鸿沟”。
基于此,报告首次提出“中国式服务业数字化”概念及实践路径,在符合中国产业特征的数字化实践中,商家企业、服务商、平台、消费者应该四方协同,即“B-S-P-C”模式。
“B-S-P-C”模式下,将根据不同企业特点提供低成本、低门槛、低人力资本需求、高精准、高效益、高信任、高融合的“三低四高”普惠型数字化解决方案,在这个过程中形成多方协同的价值共创生态,使数字技术普惠到不同行业的中小微企业。
从报告课题组对美团、支付宝等典型的生活服务平台展开研究来看,平台在促进消费过程中,发挥着链接、信任、赋能、创新四大效应。例如,外卖到家服务开通,对餐饮商家总订单量、堂食订单量均带来明显提升。再如,支付宝为商家开放以芝麻为代表的信任服务,除了创新信任免押、先享后付等消费体验外,数据模型分析显示,开通芝麻服务的消费者平均消费总金额可提升8.3%。
报告建议市场推出更多“普惠型”数字化解决方案,以弥合商家数字化领域的“新型数字鸿沟”,同时呼吁推出服务业数字化转型行业指南,对第三方技术服务商给予政策扶持。
平台数字化发放消费券,撬动杠杆率可达到1:25
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今年一季度,我国GDP同比增长4.5%,其中,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6.6%,是三大需求中拉动经济增长最主要因素。
根据《报告》预测,到2025年,我国服务消费占比将达到居民消费支出的一半,可见服务业转型升级对消费带动作用显著。
以支付宝、美团等主要数字生活服务平台为实证研究对象,据《报告》统计,从2020年至今,支付宝平台通过助力政府机构发放消费券、平台发券营销等多样化形式,累计带动消费近3000亿元。在2022年的两场消费节中,平台数字化发券撬动杠杆可达1:25,极大限度地发挥了“一次杠杆”的乘数效应。
在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服务经济研究室主任刘奕看来,互联网平台在促消费上显示出了巨大的潜能与韧性。他认为,随着发券的持续进行,还能帮助商家和服务商积累用户资产,根据用户反馈调整经营策略,增强用户黏性、实现可持续的精细化用户运营,实现消费券的“二次杠杆”效应,即进一步撬动了商家数字化。
《报告》指出,平台经济的兴起推动了消费特征及趋势转变,顺应时代重塑了消费的业态模式,使得消费者成为生产和价值创造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报告》建议平台充分发挥连接者的角色,帮助商家与消费者之间构成正反馈循环,不断提高消费供需匹配与对接效率,加快整体消费创新与蓬勃发展,让消费者享受到更好的服务,助力商家通过不断完善服务体验拉动更多社会消费的增长。
编辑:李玲